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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移动制砂机器的简单介绍

来源:互联网 2022-02-21 08:15:07

西藏移动制砂机器

证券代码西藏移动制砂机器:000856 证券简称西藏移动制砂机器: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19-01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西藏移动制砂机器,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是中国最早的水泥装备制造及维修企业,拥有三十余年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维修经验,具备日产2,000吨至12,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与服务能力,具备水泥生产线从工艺设计、装备设计制造、建筑安装、生产调试到备件供应、维修服务、生产运营的全产业链服务能力。

公司业务主要由机械设备与备件、土建安装、维修工程、电气设备与备件等构成:

机械设备与备件业务,主要包括立磨、回转窑、球磨机、篦冷机、堆取料机等高效水泥机械设备与备件西藏移动制砂机器;移动破碎、移动筛分、固定式破碎机、制砂机等矿山和砂石骨料设备与备件等业务。

土建安装业务:主要包括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的工程施工、矿山工程、机电设备安装等业务。

维修工程业务:主要包括水泥生产线的维修、窑炉砌筑、技改技措、运行保驾等业务。

电气设备与备件业务:主要包括电气盘柜、自动化设备与备件及系统工程服务等业务。

(二)经营模式和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为水泥生产线从工艺设计、装备设计制造、建筑安装、生产调试到备件供应、维修服务、生产运营的全产业链服务。

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目前中国大规模的水泥生产线,为设备维修、运行保驾、备品备件,技改技措等服务提供了较大的市场空间。国外市场开拓取得新的进展,实现新的突破。

(三)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具备全面承担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的工艺设计、装备制造与成套、建筑安装与调试、保驾维修与运营和技改技措的完整产业链,具有EPC总包工程能力的装备工程企业,在行业内享有良好的知名度、美誉度和较高的影响力,是国内一流矿山和砂石骨料装备供应商和服务商、是中国建材机械工业骨干企业、中国建材机械工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全国建材机械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国家建筑材料机械标准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中关村环首经济圈装备制造产业联盟发起成员单位、河北省机械工程协会副会长单位、河北机械工程学会理事单位,中国砂石骨料行业创新企业。

(四)行业发展情况

国内水泥装备制造业经过几十年发展,已经具备和国外企业竞争的实力,国内水泥装备制造业装备水平好、技术能力强、人员素质高,实现了水泥装备产品的国产化、大型化、系列化,为中国水泥产业规模和技术能力提升提供了装备保证。随着国内水泥行业进入去产能时代,水泥存量市场、技措技改、备品备件空间广阔、市场巨大。

目前我公司矿山、砂石骨料的装备研发,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已经进入到大规模的推广阶段,部分产品已经接近国际水平,在国家十三五规划大力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壮大的大背景下,矿山、砂石骨料装备市场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8年在公司党委、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统一思想,凝聚智慧,强化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技术合作,创新驱动,提升了公司运营质量。针对公司经营目标,逐级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加强督导调动,增强了公司盈利能力,完成了公司董事会下达的各项经营任务。

(一)狠抓创新驱动,为企业发展提供内生动力。

1.抓创新平台建设。一是与华中科技大学建立校企合作关系,聘请知名教授为企业技术顾问,为永磁直驱电机的研发和推广提供了技术支撑。二是多次与乌克兰科学院进行合作洽谈,拟引进通风机的耐磨耐热喷涂等多项专利技术。三是完善水泥企业智能工厂方案的研究论证,智能MCC等智能化模块研发完成,智能发运系统已在西藏高争项目中投入运行。

2.抓技术产品创新。新一代JLT篦冷机,输送能力和冷却效率大幅改善。陶瓷辊套、汽车取力器等新产品新工艺属国内领先,产品已成功投放市场。2018年,公司新立项研发项目13项,其中4个项目获得中国建材机械工业协会等国家级荣誉,1项获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

(二)加强内部管理,全面提升整体管控水平

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确保披露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在内控审计管理方面,积极开展循环管理审计,加大离任审计、专项审计力度。在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制度建设方面,对公司存在设计缺陷的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

在财务资金管理方面,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完整。加大货款回收力度,全年货款回收率达到101%。现金流管理方面,按公司发展战略合理筹措融资,共取得融资授信总额度8.06亿元。

(三)积极开拓市场,拓展新业务

在确保传统水泥行业领域市场的前提下,向钢铁行业、环保行业拓展。依托移动破碎系列设备进入城市固废处理和矿山治理领域。盾石建筑成功进入民用建筑市场,启新1889C05项目已进入项目验收阶段,金岸红堡A03项目已经封顶,今年新中标启新1889A01项目

(四)加强人才培养与储备

2018年加大人才的培养储备与梯队建设,共计招收毕业生39人,其中硕士研究生9人,本科毕业生30人,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做好人才的支撑和储备。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3,161.22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3.82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10元;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1.40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合并利润表较上年度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1、营业收入:本年较上年增加15.09%,主要原因是建筑安装业务量同比增加所致。

2、研发费用:本年较上年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将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所致。

3、财务费用:本年较上年增加45.45%,主要原因是机械热加工项目转固后利息支出费用化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本年较上年减少89.04%,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将原计资产减值损失项目的信用减值损失单独列示为信用减值损失项目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本年较上年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将原计资产减值损失项目的信用减值损失单独列示为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以及公司加大应收账款陈欠清收力度并取得成效,收回前期应收账款,部分冲回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6、营业外收入:本年较上年减少57.14%,主要原因是取得财政扶持资金同比减少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衔接规定,执行上述新修订准则时,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

此外,本财务报表还按照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及财政部2018年9月7日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财政部2019年1月18日《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编制,并对财务报表数据按照上述重分类列报。

(1)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 (统称“原收入准则”)。

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条件时,本公司在期间履行确认收入,否则,按照时点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收入确认无实质影响。

(2)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了财政部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统称“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基本分类:第一、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第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第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分红计入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下列项目: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不适用于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截至2018年1月1日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调整了相关数据。

(3)相关影响

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包括金融工具减值准备在2018年1月1日金额调整为按照预期损失法计算的减值准备)对本公司首次执行日的数据影响如下:

(4)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期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财政部2019年1月18日《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编制要求,除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新收入准则产生的列报变化外,本公司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将“应收股利”及“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 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 “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 “长期应付款”项目;在利润表中的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5)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财务报表格式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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