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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水冲洗压滤机哪里有_江苏带式压滤机厂家

来源:互联网 2022-05-28 04:07:01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7批)2018年6月12日

焦作水冲洗压滤机哪里有

一、焦作市解放区

受理编号焦作水冲洗压滤机哪里有:D410000201806070094

反映情况:焦作市山阳区人民路中央瀚邸小区一号楼与二号楼中间焦作水冲洗压滤机哪里有,带劲儿烧烤店焦作水冲洗压滤机哪里有,油烟直接排入小区,影响小区居民生活,曾向当地12369反映一直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烧烤店位于解放区,举报部分属实。

2018年6月9日上午10时30分,解放区组织食药局等部门对饭店进行了现场检查。该饭店于2016年12月16日开业,投资21万元安装了两套油烟净化设备(佛山市科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规格为BS-216J-6K的油烟净化器、规格型号为BS-216J-8K的油烟净化器各1台)。该饭店在经营过程中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处理设备,一直保持设备正常运转。但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店的油烟虽经处理后排放,但在出风口处仍发现有油烟气味。

处理情况:

1.加大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频率。由每月一次,增加为每15天一次。

2.增加油烟净化设施,提高油烟处理效率。

问责情况:无。

二、焦作市博爱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80037

反映情况:焦作市博爱县月山镇黄岭村村委会主任的儿子把诉求人承包荒山树木毁掉挖土倒卖。向博爱县国土局、林业局、焦作市北山治理办公室反映问题,这些部门出示的行政处罚存在造假,有保护现象。4号举报这个问题后,月山镇镇政府把黄岭村崔坟南被的地方又种上树木应付检查。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件部分属实。

1.关于“行政处罚存在造假”的问题

关于“行政处罚存在造假”的问题不属实。

博爱县政府法制办对涉及博爱县国土资源局、博爱县林业局所实施的三个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复查,认为案件事实认定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存在表述不规范、未执行罚缴分离等问题,但是未发现造假现象。

2.关于“有保护现象”的问题

关于“有保护现象”的问题正调查落实。

举报人反映该问题后,博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已经安排县纪委监察委进行调查,待调查结束后,结果另行上报。

3.关于“4号举报后种上树木”的问题

关于“4号举报后种上树木”的问题属实。

博爱县国土资源局、博爱县林业局对违法行为人行政处罚后,已经责令相关违法行为人限期恢复被毁林地种植条件。2018年3月初,相关违法行为人在其开荒的采土处进行了恢复治理,栽植了小杨树和侧柏。由于山区缺水等原因,苗木成活率较低,博爱县国土资源局、博爱县林业局分别责令违法行为人及时进行补栽。

近期补栽是利用雨季前进行的苗木补栽。

4.关于“4号举报后种上树木应付检查”的问题

“4号举报后种上树木应付检查”的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博爱县委、县政府责成博爱县国土资源局、博爱县林业局对行政处罚进一步梳理审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人焦作水冲洗压滤机哪里有;同时要求博爱县国土资源局、博爱县林业局对举报人以及违法行为人就办案的程序要求、适用法律方面进行解释沟通,让群众心服口服。月山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该举报非法挖土点绿化恢复情况的跟踪检查,利用雨季前做好苗木补栽工作,确保绿化效果。

问责情况:无。

三、焦作市孟州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70059(*)

反映情况:1.焦作市孟州市薛保全私自排放工业废水,污染地下水。薛保全厂址:孟州市缑村小学西5米。2.学校北50米一家塑料无纺布制品厂,产生大量颗粒污染物,对学生身体造成严重影响。因环保查处偷偷生产,无人管。希望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查处。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薛保全,实为薛全保,系孟州市河阳办事处缑村村民,其经办企业为孟州市百惠工艺包装制品厂,薛全保为法定代表人。

该企业有南、北两个厂区。其中,南厂区为年产10万条钢丝包加工项目,位于孟州市缑村小学西侧,该项目建于2007年,占地约600平方米,于2007年通过孟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孟环管〔2007〕026号),生产工艺为将外购无纺布、PVC膜、钢丝等原材料剪裁、制作、粘贴后制成品,现场有裁剪机1台,缝纫机等设备10台,小型印刷机1台,使用水性油墨,经鉴定毒理学信息为无毒,但环评手续中未审批印刷工艺。

北厂区为年加工30万件无纺布包装制品项目,位于河阳办事处缑村东环路82号,学校北50米,建于2017年,占地500平方米,该项目有环保备案(孟环备〔2017〕03号),生产工艺为将外购原料无纺布剪裁、与拉链缝纫后制成包装袋,生产车间未发现大量颗粒污染物,院内有一小水池,用于清洗年产10万条钢丝包加工项目的小型印刷机模板,清洗废水间歇外排至村内硬化排水沟。

(一)关于焦作市孟州市薛保全私自排放工业废水,污染地下水问题

经调查,北厂区有少量清洗废水间歇排入村内硬化排水沟。2018年6月9日,孟州市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厂区废水池中水样进行检测,监测结果为:COD38mg/L,氨氮0.22mg/L,总磷0.184mg/L,达到《蟒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6-2012)。

此项问题部分属实。

(二)学校北50米一家塑料无纺布制品厂,产生大量颗粒污染物,对学生身体造成严重影响。因环保查处偷偷生产,无人管。

经调查,举报件中反映的“学校北50米一家塑料无纺布制品厂”实为孟州市百惠工艺包装制品厂北厂区,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未发现大量颗粒污染物产生。

此项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孟州市百惠工艺包装制品厂违反建设项目管理的问题,孟州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孟环罚决字〔2018〕30号),处罚23000元,并责令其拆除印刷机。

问责情况:无。

四、焦作市孟州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70060

反映情况:焦作市孟州市河阳办缑村村民薛保全办一小型印刷厂,污水横流,经常有难闻的气味,距村小学仅一路之隔,严重影响儿童健康,多次举报,孟州市环保局不了了之。希望污染企业违法行为得到查处。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薛保全,实为薛全保,系孟州市河阳办事处缑村村民,其经办企业为孟州市百惠工艺包装制品厂,薛全保为法定代表人。

该企业有南、北两个厂区。其中,南厂区为年产10万条钢丝包加工项目,位于孟州市缑村小学西侧,该项目建于2007年,占地约600平方米,于2007年通过孟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孟环管〔2007〕026号),生产工艺为将外购无纺布、PVC膜、钢丝等原材料剪裁、制作、粘贴后制成品,现场有裁剪机1台,缝纫机等设备10台,小型印刷机1台,使用水性油墨,经鉴定毒理学信息为无毒,但环评手续中未审批印刷工艺。

北厂区为年加工30万件无纺布包装制品项目,位于河阳办事处缑村东环路82号,学校北50米,建于2017年,占地500平方米,该项目有环保备案(孟环备〔2017〕03号),生产工艺为将外购原料无纺布剪裁、缝纫后制成品,生产车间未发现大量颗粒污染物,院内有一小水池,用于清洗年产10万条钢丝包加工项目中小型印刷机模板,清洗废水间歇外排至村内硬化排水沟。

举报件中反映的“薛保全办一小型印刷厂”实为孟州市百惠工艺包装制品厂年产10万条钢丝包加工项目中的一个工段,有1台小型印刷机,使用水性油墨,经鉴定毒理学信息为无毒。

2018年5月29日,孟州市环境保护部门对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印刷工段未安装VOCs收集处理设施,有少量气味。

处理及整改情况:孟州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对孟州市百惠工艺包装制品厂未安装VOCs收集处理设施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同时对其违反建设项目管理问题并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孟环罚决字〔2018〕30号),处罚23000元,并责令其拆除印刷机。

问责情况:无。

五、焦作市孟州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70061

反映情况:来信反映内容与举报焦作市孟州市河阳办缑村村民薛保全办一小型印刷厂信件内容一致。原举报问题为:焦作市孟州市河阳办缑村村民薛保全办一小型印刷厂,污水横流,经常有难闻的气味,距村小学仅一路之隔,严重影响儿童健康,多次举报孟州市环保局不了了之。希望污染企业违法行为得到查处。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薛保全,实为薛全保,系孟州市河阳办事处缑村村民,其经办企业为孟州市百惠工艺包装制品厂,薛全保为法定代表人。

该企业有南、北两个厂区。其中,南厂区为年产10万条钢丝包加工项目,位于孟州市缑村小学西侧,该项目建于2007年,占地约600平方米,于2007年通过孟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孟环管〔2007〕026号),生产工艺为将外购无纺布、PVC膜、钢丝等原材料剪裁、制作、粘贴后制成品,现场有裁剪机1台,缝纫机等设备10台,小型印刷机1台,使用水性油墨,经鉴定毒理学信息为无毒,但环评手续中未审批印刷工艺。

北厂区为年加工30万件无纺布包装制品项目,位于河阳办事处缑村东环路82号,学校北50米,建于2017年,占地500平方米,该项目有环保备案(孟环备〔2017〕03号),生产工艺为将外购原料无纺布剪裁、缝纫后制成品,生产车间未发现大量颗粒污染物,院内有一小水池,用于清洗年产10万条钢丝包加工项目中小型印刷机模板,清洗废水间歇外排至村内硬化排水沟。

举报件中反映的“薛保全办一小型印刷厂”实为孟州市百惠工艺包装制品厂年产10万条钢丝包加工项目中的一个工段,有1台小型印刷机,使用水性油墨,经鉴定毒理学信息为无毒。

2018年5月29日,孟州市环境保护部门对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印刷工段未安装VOCs收集处理设施,有少量气味。

处理及整改情况:孟州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对孟州市百惠工艺包装制品厂未安装VOCs收集处理设施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同时对其违反建设项目管理问题并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孟环罚决字〔2018〕30号),处罚23000元,并责令其拆除印刷机。

六、焦作市孟州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70062(*)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焦作市孟州市缑村村民薛保全私自排放工业废水,污染地下水,薛保全厂址在孟州市缑村小学西五米。另:在学校北50米建一塑料无纺布制品厂,产生大量颗粒污染物,对学生身体造成严重影响。因环保查处,又偷生产,无人管。希望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查处。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薛保全,实为薛全保,系孟州市河阳办事处缑村村民,其经办企业为孟州市百惠工艺包装制品厂,薛全保为法定代表人。

该企业有南、北两个厂区。其中,南厂区为年产10万条钢丝包加工项目,位于孟州市缑村小学西侧,该项目建于2007年,占地约600平方米,于2007年通过孟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孟环管〔2007〕026号),生产工艺为将外购无纺布、PVC膜、钢丝等原材料剪裁、制作、粘贴后制成品,现场有裁剪机1台,缝纫机等设备10台,小型印刷机1台,使用水性油墨,经鉴定毒理学信息为无毒,但环评手续中未审批印刷工艺。

北厂区为年加工30万件无纺布包装制品项目,位于河阳办事处缑村东环路82号,学校北50米,建于2017年,占地500平方米,该项目有环保备案(孟环备〔2017〕03号),生产工艺为将外购原料无纺布剪裁、与拉链缝纫后制成包装袋,生产车间未发现大量颗粒污染物,院内有一小水池,用于清洗年产10万条钢丝包加工项目的小型印刷机模板,清洗废水间歇外排至村内硬化排水沟。

(一)关于焦作市孟州市薛保全私自排放工业废水,污染地下水问题

经调查,北厂区有少量清洗废水间歇排入村内硬化排水沟。2018年6月9日,孟州市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厂区废水池中水样进行检测,监测结果为:COD38mg/L,氨氮0.22mg/L,总磷0.184mg/L,达到《蟒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6-2012)。

此项问题部分属实。

(二)学校北50米一家塑料无纺布制品厂,产生大量颗粒污染物,对学生身体造成严重影响。因环保查处偷偷生产,无人管。

经调查,举报件中反映的“学校北50米一家塑料无纺布制品厂”实为孟州市百惠工艺包装制品厂北厂区,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未发现大量颗粒污染物产生。

此项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孟州市百惠工艺包装制品厂违反建设项目管理的问题,孟州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孟环罚决字〔2018〕30号),处罚23000元,并责令其拆除印刷机。

问责情况:无。

七、焦作市孟州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70063

反映情况:来信反映内容与举报焦作市孟州市河阳办缑村村民薛保全办一小型印刷厂信件内容一致。原举报问题为:焦作市孟州市河阳办缑村村民薛保全办一小型印刷厂,污水横流,经常有难闻的气味,距村小学仅一路之隔,严重影响儿童健康,多次举报孟州市环保局不了了之。希望污染企业违法行为得到查处。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薛保全,实为薛全保,系孟州市河阳办事处缑村村民,其经办企业为孟州市百惠工艺包装制品厂,薛全保为法定代表人。

该企业有南、北两个厂区。其中,南厂区为年产10万条钢丝包加工项目,位于孟州市缑村小学西侧,该项目建于2007年,占地约600平方米,于2007年通过孟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孟环管〔2007〕026号),生产工艺为将外购无纺布、PVC膜、钢丝等原材料剪裁、制作、粘贴后制成品,现场有裁剪机1台,缝纫机等设备10台,小型印刷机1台,使用水性油墨,经鉴定毒理学信息为无毒,但环评手续中未审批印刷工艺。

北厂区为年加工30万件无纺布包装制品项目,位于河阳办事处缑村东环路82号,学校北50米,建于2017年,占地500平方米,该项目有环保备案(孟环备〔2017〕03号),生产工艺为将外购原料无纺布剪裁、缝纫后制成品,生产车间未发现大量颗粒污染物,院内有一小水池,用于清洗年产10万条钢丝包加工项目中小型印刷机模板,清洗废水间歇外排至村内硬化排水沟。

举报件中反映的“薛保全办一小型印刷厂”实为孟州市百惠工艺包装制品厂年产10万条钢丝包加工项目中的一个工段,有1台小型印刷机,使用水性油墨,经鉴定毒理学信息为无毒。

2018年5月29日,孟州市环境保护部门对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印刷工段未安装VOCs收集处理设施,有少量气味。

处理及整改情况:孟州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对孟州市百惠工艺包装制品厂未安装VOCs收集处理设施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同时对其违反建设项目管理问题并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孟环罚决字〔2018〕30号),处罚23000元,并责令其拆除印刷机。

八、焦作市孟州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70064

反映情况:来信反映内容与举报焦作市孟州市河阳办缑村村民薛保全办一小型印刷厂信件内容一致。原举报问题为:焦作市孟州市河阳办缑村村民薛保全办一小型印刷厂,污水横流,经常有难闻的气味,距村小学仅一路之隔,严重影响儿童健康,多次举报孟州市环保局不了了之。希望污染企业违法行为得到查处。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薛保全,实为薛全保,系孟州市河阳办事处缑村村民,其经办企业为孟州市百惠工艺包装制品厂,薛全保为法定代表人。

该企业有南、北两个厂区。其中,南厂区为年产10万条钢丝包加工项目,位于孟州市缑村小学西侧,该项目建于2007年,占地约600平方米,于2007年通过孟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孟环管〔2007〕026号),生产工艺为将外购无纺布、PVC膜、钢丝等原材料剪裁、制作、粘贴后制成品,现场有裁剪机1台,缝纫机等设备10台,小型印刷机1台,使用水性油墨,经鉴定毒理学信息为无毒,但环评手续中未审批印刷工艺。

北厂区为年加工30万件无纺布包装制品项目,位于河阳办事处缑村东环路82号,学校北50米,建于2017年,占地500平方米,该项目有环保备案(孟环备〔2017〕03号),生产工艺为将外购原料无纺布剪裁、缝纫后制成品,生产车间未发现大量颗粒污染物,院内有一小水池,用于清洗年产10万条钢丝包加工项目中小型印刷机模板,清洗废水间歇外排至村内硬化排水沟。

举报件中反映的“薛保全办一小型印刷厂”实为孟州市百惠工艺包装制品厂年产10万条钢丝包加工项目中的一个工段,有1台小型印刷机,使用水性油墨,经鉴定毒理学信息为无毒。

2018年5月29日,孟州市环境保护部门对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印刷工段未安装VOCs收集处理设施,有少量气味。

处理及整改情况:孟州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对孟州市百惠工艺包装制品厂未安装VOCs收集处理设施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同时对其违反建设项目管理问题并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孟环罚决字〔2018〕30号),处罚23000元,并责令其拆除印刷机。

九、焦作市孟州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70065

反映情况:来信反映内容与举报焦作市孟州市河阳办缑村村民薛保全办一小型印刷厂信件内容一致。原举报问题为:焦作市孟州市河阳办缑村村民薛保全办一小型印刷厂,污水横流,经常有难闻的气味,距村小学仅一路之隔,严重影响儿童健康,多次举报孟州市环保局不了了之。希望污染企业违法行为得到查处。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薛保全,实为薛全保,系孟州市河阳办事处缑村村民,其经办企业为孟州市百惠工艺包装制品厂,薛全保为法定代表人。

该企业有南、北两个厂区。其中,南厂区为年产10万条钢丝包加工项目,位于孟州市缑村小学西侧,该项目建于2007年,占地约600平方米,于2007年通过孟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孟环管〔2007〕026号),生产工艺为将外购无纺布、PVC膜、钢丝等原材料剪裁、制作、粘贴后制成品,现场有裁剪机1台,缝纫机等设备10台,小型印刷机1台,使用水性油墨,经鉴定毒理学信息为无毒,但环评手续中未审批印刷工艺。

北厂区为年加工30万件无纺布包装制品项目,位于河阳办事处缑村东环路82号,学校北50米,建于2017年,占地500平方米,该项目有环保备案(孟环备〔2017〕03号),生产工艺为将外购原料无纺布剪裁、缝纫后制成品,生产车间未发现大量颗粒污染物,院内有一小水池,用于清洗年产10万条钢丝包加工项目中小型印刷机模板,清洗废水间歇外排至村内硬化排水沟。

举报件中反映的“薛保全办一小型印刷厂”实为孟州市百惠工艺包装制品厂年产10万条钢丝包加工项目中的一个工段,有1台小型印刷机,使用水性油墨,经鉴定毒理学信息为无毒。

2018年5月29日,孟州市环境保护部门对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印刷工段未安装VOCs收集处理设施,有少量气味。

处理及整改情况:孟州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对孟州市百惠工艺包装制品厂未安装VOCs收集处理设施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同时对其违反建设项目管理问题并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孟环罚决字〔2018〕30号),处罚23000元,并责令其拆除印刷机。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8批)2018年6月13日

一、焦作市博爱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80047

反映情况:焦作市博爱县看守所南200米路西文强仓库西50米,有个老张废品收购站,破碎废塑料噪声扰民,废水乱排,气味难闻,晚上违法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6月9日,博爱县环保局和清化镇街道办事处组织调查人员对信访举报问题进行调查落实。信访举报件交办单中的老张废品收购站,在博爱县工商局有注册,全称是博爱县王桐利民可回收废旧塑料加工厂,地址位于博爱县清化镇街道办事处高政路五街南地,占地面积4200平方米。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塑料瓶经过破碎,进入漂槽,经过漂槽对破碎后的瓶体和瓶盖进行分离(粉碎后的瓶体下沉,粉碎后的瓶盖浮起),多余水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后,水返回用于冷却破碎机。

(一)该举报件反映“破碎废塑料噪声扰民,废水乱排,气味难闻”

经查,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1.噪声扰民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根据工艺分析,噪声主要来自于封闭生产车间内破碎机产生的噪声。

2.废水乱排问题:该厂生产过程中破碎机长时间工作时需要用水降温,降温后的水进入漂槽,漂槽的水不外排,少的情况下需要补充;过滤后的碎料需要甩干,甩干时产生的水流入院内沉淀池,沉淀后的水抽到破碎机降温循环使用。经现场检查,无废水乱排现象。

3.气味难闻问题:该厂主要生产设备为破碎机,破碎工段属于物理破碎,不用加温,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二)该举报件反应“晚上违法生产”

经查,该举报内容属实。

该厂于2017年8月项目备案后,在未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于2018年3月份擅自安装了一套破碎生产设备,现场检查时有生产迹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6月12日,博爱县环保局按环保法相关规定,下达了《处罚决定书》(博环罚决字〔2018〕14号),给予该厂3万元罚款,并已对生产设备进行拆除。

在下步工作中,博爱县将加强对该厂的监管,在该厂未取得环评手续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建设,违法生产。同时,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加大对辖区巡查、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职责,持续加强对违法违规项目的打击力度,有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障博爱县环境安全,促进环境质量改善。

问责情况:2018年6月11日,清化镇街道办事处对五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环保网格长冯务镇给予诫勉谈话。

二、焦作市武陟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80088

反映情况:武陟县马村村长马新坡在村边建了一个塑料加工厂,占地约8亩,机器噪声扰民,气味难闻,废水直排村内河里,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不属实。

举报件所反映塑料厂全名武陟县黄桥塑料制品厂,位于武陟县乔庙镇马村村南,法人代表康雅娜,占地约2500平方米,总投资约50万元,主要产品为一次性塑料餐具,主要原料为聚丙乙烯经注塑、冷却、检验即为成品。2018年1月,该公司年产1000万套塑料餐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于通过武陟县环保局审批(武环评表〔2018〕02号)。

关于气味难闻问题。经现场查看,该企业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安装了UV光解设备和除尘设备,且能够正常运转,厂周边未发现气味难闻情况。

关于废水直排村内河里问题。该企业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厂区建有硬化水池,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周围未发现废水直排村内河里情况。

关于机器噪声扰民问题。该企业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对主要生产设备加装了减振基础,对生产车间采取了密闭措施。

6月12日,该企业委托河南宜信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该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测。经检测,该企业废气、噪声均未超标。

处理及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该企业的监管,确保其治污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督促并要求该企业,将环境治理和检测结果向周围群众公示公开,以赢得周围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问责情况:无。

三、焦作市孟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90007

反映情况:焦作市孟州市谷旦镇米庄村培茂食品厂,污水直排,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经调查,孟州市培茂食品厂位于孟州市谷旦镇米庄村西南,建设有年产5000吨食品馅料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将冬瓜等原料去皮、打蓉后,制成馅料。根据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该企业办理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按照现状评估的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设了设计处理能力600吨/日的污水处理设施,实际日排废水130吨左右,该厂废水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再次处理。同时,该企业配套建设1台6吨燃气锅炉。

经调查,该企业受冬瓜原料供应影响,正常生产时间为每年7月到11月,2017年11月15日停止冬瓜打蓉工序,停止排放生产废水。期间,该企业间歇生产,仅利用冷藏的冬瓜蓉炒制馅料,无废水产生。6月10日,孟州市环境保护部门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厂区内堆放有变质的产品,散发腐臭气味。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孟州市环境保护部门责令该厂负责人立即对堆放的变质产品进行全面清理。目前,已全部清理到位。

问责情况:无。

四、焦作市武陟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80018

反映情况:1.焦作市武陟县詹店镇工业园河南玖虹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持续1年(另厂区内隐藏一个无手续危险化学品加工窝点);

2.焦作市武陟县疙瘩乡河南正德铝业有限公司,生产持续两年;

3.武陟县詹店工业园(河南晶锐光电有限公司院内)河南锦贸装饰有限公司,新建企业存在时间1年,位置隐蔽,存在时间1年。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一)关于焦作市武陟县詹店镇工业园河南玖虹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持续1年(另厂区内隐藏一个无手续危险化学品加工窝点)问题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河南玖虹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武陟县詹店镇马营村南,由于该公司未取得环评批复,擅自建设,2016年8月24日,武陟县环保局依法对其立案处罚,处以6万元罚款(武环罚〔2016〕27号);2018年6月4日,该公司《年产40万㎡铝单板幕墙及铝蜂窝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了专家技术评审,目前正在报批中。

2018年6月9日,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建设有剪板机2台、折弯机2台、自动喷漆生产线一条、磷化池一套,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经询问相关负责人,该公司确系有断续生产环境违法行为。该情况属实。

在厂区周围仔细排查后,未发现投诉人所反映的危险化学品加工窝点。该情况不属实。

(二)关于焦作市武陟县疙瘩乡河南正德铝业有限公司,生产持续两年问题

经查,该举报基本属实。

河南正德铝业有限公司位于武陟县圪垱店乡圪垱店村北,2016年1月,该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铝单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武陟县环保局审批(武环评表〔2016〕02号)。

由于该公司加热喷漆和金属表面清洗车间未取得环评批复,擅自建设。武陟县环保局依法对其进行了调查取证,并于2016年8月22日,武陟县环保局依法对其立案处罚,处以5万元罚款(武环罚〔2016〕31号)。2018年6月4日,该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装饰铝单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专家技术评审,目前正在报批中。

2018年6月9日,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北侧喷涂车间安装有自动喷漆生产线一条、磷化池一套,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经询问相关负责人,北侧喷涂车间生产线确系有断续违法生产情况。

(三)关于武陟县詹店工业园(河南晶锐光电有限公司院内)河南锦贸装饰有限公司,新建企业存在时间1年,位置隐蔽,存在时间1年问题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河南晶锐光电有限公司是一家贸易公司,不是生产实体,举报件中提到河南锦贸装饰有限公司实际在河南宏达玻璃有限公司院内。举报中“关于武陟县詹店工业园(河南晶锐光电有限公司院内)河南锦贸装饰有限公司”不属实。

河南锦贸装饰有限公司位于詹店工业园区河南宏达玻璃有限公司院内厂房东侧,经现场核查,河南锦贸装饰有限公司已取得武陟县发改委备案,未办理环评手续。2018年4月1日,租赁河南宏达玻璃有限公司厂房,2018年4月20日,该公司购买并安装了数控板料折弯机2台等部分设备(发票为证),现场未发现生产迹象,并非举报反映的存在时间1年。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对河南玖虹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武环责改字〔2018〕49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武环罚先〔2018〕50号),处以5万元罚款,行政拘留手续已移交武陟县公安机关进行审理。

(二)对河南正德铝业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武环责改字〔2018〕50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武环罚先〔2018〕51号),处以5万元罚款,行政拘留手续已移交武陟县公安机关进行审理。

(三)对河南锦贸装饰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武环责改字〔2018〕48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武环罚告〔2018〕49号)。

(四)举一反三,在武陟县范围内对同类行业开展大排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从严从重实施处罚。

问责情况:(一)2018年6月12日,圪垱店乡党委给予圪垱店乡政府副乡长金菊梅约谈处理。

(二)2018年6月12日,詹店镇党委给予詹店镇政府环境攻坚办主任张红星约谈处理。

(三)2018年6月12日,武陟县环保局纪检组给予武陟县环境监察大队县东环保所原所长张爱民约谈处理。

五、焦作市温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80019

反映情况:3年时间,在没有任何环评手续的情况下,一直违法生产。该厂未经处理的污水偷偷排入河道,排入机井,并租用20多亩农田挖坑公然排污,而后修建的所谓排污管道就是一条渗污管道,管与管之间没有进行连接。造成附近村庄地下水送检显示重金属严重超标,而经温县监测符合饮用标准。每次遇省、市检查,温县环保局就通知企业停工,等风声过了再开工。2018年4月13日,温县中雨,该厂趁机大量排污,刺鼻的白色污水淹没了几十亩农田,村民报警后多家部门赶到现场取证,十多天后温县纪委与温县环保局回复称: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是造纸厂在排污。由于近期中央环保督察,该厂已经停工检修设备。希望督察组不要通过温县环保局,直接到我们村调查取证(补充:造纸厂去年租了几亩地,盖了围墙里面挖了十几米的深坑,门口上锁,可疑)。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举报件部分属实。

(一)企业基本情况

温县温鑫纸业有限公司,位于温县黄庄镇前崔庄村西,法人代表尚黎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25790621054W;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机制纸。主要产品为瓦楞纸、再生纸;主要原料为废纸箱、废书报纸等;主要生产设备为燃气锅炉、碎浆机、造纸机等;主要生产工艺:废纸→碎浆→洗浆→抄纸→分切→成品。

该公司的主要污染物为生产废水,废水经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最终排入老蟒河。废水处理工艺为A/O法。2017年9月,为减少污染物排放,该公司进一步改造完善了废水治理工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重复循环、多工段交替使用后,排放至企业污水处理站进行二级沉淀后全部回用。该企业2018年4月17日将厂区废水总外排口进行封堵,厂区与厂外排水管道的连接段进行切断,废水不外排。

(二)问题调查情况

1.关于反映温鑫纸业建有10条造纸生产线,至今已有12.3年时间,在没有环评手续的情况下,一直违法生产的问题。

经查,该举报不属实。该公司前身为温县三鑫工贸有限公司,始建于1996年。2003年更名为焦作市三鑫纸业有限公司,2005年关闭化学制浆生产线后,改为再生纸制浆。2007年,温县民兴纸业有限公司开始承包租赁生产至2009年,之后温县温鑫纸业有限公司生产至今。2016年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焦作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焦环委〔2016〕11号)相关文件要求,该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纸项目(13条生产线)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于2016年11月由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并通过温县清理整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且在温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2.关于反映该企业将未经处理的废水偷偷排入河道,机井内的问题。

经查,该举报不属实。河南松筠检测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和2018年4月17日-2018年4月18日对温县温鑫纸业有限公司院内4眼机井地下水进行了采集、检测,共采集、检测水样29个。根据该公司生产工艺及产污特征,水质分析项目为pH、硫酸盐、氯化物、铁、铝、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检测结果表明,部分点位硫酸盐和氯化物超标,其余项目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结合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硫酸盐、氯化物超标原因分析,硫酸盐和氯化物是地下水自身携带,非污染物指标,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另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企业向河道与机井内偷排废水现象。

3.关于举报人反映该企业租用20多亩农田挖坑排污的问题。

经查,该举报不属实。该块土地为前崔庄一组土地,原为该村砖瓦窑起土留下的坑洼地,2003年一月前崔庄一组与焦作市三鑫纸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经了解,举报人所反映的污水坑是2003年焦作市三鑫纸业有限公司环保废水治理工程中的厌氧池,该池南北长47米,东西宽297.3米共20.6亩坑洼地,砖混结构,该工程由河南省环境科研所贾随堂工程师设计施工。2010年温县温鑫纸业有限公司在制浆过程中采用循环利用,减少废水产生量、COD总量的方式,不再使用该厌氧池,弃用至今。该公司于2016年回填部分新土。2017年1月,前崔庄一组与温县温鑫纸业有限公司签订土地还耕合同,还耕期为2017年元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4.关于反映修建的排污管道就是一条渗污管道,管与管之间没有进行连接,造成附近村庄地下水送检显示重金属严重超标的问题。

经查,该举报不属实。温县温鑫纸业有限公司排水管网是县政府2008年招投标项目,连接新洛路城市管网进入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老蟒河。2018年6月13日,经温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环保局、黄庄镇政府、前崔庄村委会及村民代表联合对前崔庄村东部分管道点位进行现场开挖查看,管与管之间连接处的钢丝网水泥砂浆抹带不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但未见渗漏现象。

根据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8月16日和2018年4月23日提供资料显示,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7年8月10日和2018年4月13日分别对前崔庄村村委会饮用水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了水样采集和分析,各检测22项指标。根照卫生部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所检水样锰、铜、铅、铁、砷、镉等重金属不超标,超标项目为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氮、溶解性总固体等,这些超标项目是地下水自身携带,非污染物指标,所检的氯化物等理化超标项目,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5.关于反映每次遇省、市检查,温县环保局就通知企业停工,等风声过了再开工的问题。

经查,该举报不属实。该企业建厂较早,长期以来,温县环保部门一直将其做为重点排水企业实施环境监管,并多次将其做为重点监管企业上报省、市。近年来更是结合“双随机”等监管方式对其强化日常环境监管,2011年对该企业安装了废水排放在线监控设施,2017年要求企业安装了视频监控设备,均分别与温县监控中心联网。不存在举报人反映的“每遇检查,温县环保局就通知企业”等违法问题。

6.关于反映2018年4月13日,温县中雨,该厂趁机大量排污,刺鼻的白色污水淹没了几十亩农田,村民报警后多家部门赶到现场取证,十多天后温县纪委与环保局回复称: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是造纸厂在排污的问题。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2018年4月13日,温县纪委牵头组织温县公安局、温县环保局、黄庄镇政府、前崔庄村委会及村民代表联合对该村管道废水外溢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管网冒水处位于温县县城引黄西渠前崔庄村南东西道路,距西渠堤大约100米处,现场察看正在冒水,流向小路两边农田,颜色呈灰白,浑浊,有臭味。

为进一步查清冒水来源,联合调查组沿冒水处向上游连续排查5个窨井,现场发现窨井内存水均为不流动状态。随后直接前往温县温鑫纸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现场察看排水情况,在现场对村干部指出的3处疑似有暗管排放部位进行了现场开挖,在大家的共同见证下,现场未发现暗管排放情况。同时对企业废水在线监控房周边及废水排放口进行现场察看,未发现排水现象。之后调查组又返回厂外进行勘察,沿厂外排水管网途经路线逐一排查,直至管网与新洛路对接处。期间共排查排污管道超过5公里、撬开窨井盖9个、现场采集水样10个。经现场勘察,此次废水外溢共造成约0.6亩农田过水,其中冒水处南过水长度为45米、宽为3.5米,冒水处北过水长度为53米、宽为5米。从现场联合检查,未发现有企业排水情况,从温县环境监控中心调阅该企业废水在线监控数据,也未发现有排水情况。温县温鑫纸业有限公司排水管网与城市管网连接工程始建于2008年,由于建设时间较早,管道淤泥长期无人清理,加之当时雨水量大,可能造成流水不畅,产生污水倒流情况。

7.关于反映造纸厂去年租了几亩地,盖了围墙里面挖了十几米的深坑,门口上锁,可疑的问题。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经黄庄镇政府、黄庄镇土地所进行现场实地勘察,该块地为2002年焦作市三鑫纸业有限公司与黄庄镇郑杨门村签订协议共租用土地42.51亩用于该公司发展用地,上边建有车间、仓库等。现场查看厂区西南有一个南北长46米、东西宽24.5米、最深8米、最浅3米的大坑,里面存放有少许建筑垃圾,未发现有排水痕迹。该坑是企业2016年起土回填厂区南边废弃的厌氧池导致。

六、焦作市沁阳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80021(*)

反映情况:关于焦作市沁阳市河南德海源诚矿业公司环保执法的申诉报告。近期由于国家进行环保督察,我公司作为沁阳市一家大型企业,被沁阳市以“小散乱污”企业名义列入取缔关闭企业名单。我公司完全符合产业政策,建设有完善的环保设施,通过了省里同意的综合整治验收,目前又根据环保局的整改要求向环保部门报送了《现状评估整改方案》,为沁阳提供众多就业岗位。恳请1.对我公司是否属于“散乱污”企业予以研究。2.尽快研究沁阳市环保局作出的“取缔”行为是否合法合理和适当。3.尽快研究我公司《现状评估整改方案》及《现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权限以及是否符合审批条件的问题。4.追究沁阳市环保局不作为和乱作为,肆意侵害企业权益的违法行为的责任。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信访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2011年,该公司设计年产10万吨球团项目由于未办理环保手续,被河南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实施了挂牌督办。为了促进经济发展,保护企业的生存,沁阳市环保局安排专人一方面指导其尽快整改,一方面陪同其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汇报,使该公司10万吨/年球团项目2011年9月被河南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列入整改项目,2012年5月4日通过焦作市环保局验收(焦环控验〔2012〕1号)。2013年3月,由于市场原因,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因债务纠纷,该厂财产分别被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沁阳市人民法院查封。

1.关于该公司是否属于“散乱污”问题。

根据焦作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排查“小散乱污”企业的紧急通知》(焦环攻坚办〔2017〕37号)文件精神,“小散乱污”企业的类型是指一切无环境审批许可向大气、水、土壤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或有环境审批许可,但擅自变更生产工艺、拆除污染防治设施或长期不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导致污染防治设施无法正常运行,私设排污口或旁路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小散乱污”的范围包括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的;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等六个方面。该公司无环评审批手续,与目前《沁阳市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确定的规划用地性质不符,属于“散乱污”企业。

2.关于把该公司列为“取缔”行为是否合法合理和适当的问题。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33号)和焦作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焦环委〔2016〕11号)要求,对2015年1月1日前已正式建成投产的项目,以及仍在建设或建成未投产的环保违法违规项目(含已通过环境综合整治、限期治理等项目),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后并进行备案,否则予以关停。但该公司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现状环境影响后评估备案,被列入关停取缔。

2017年,沁阳市结合全市企业结构的实际情况,对属于焦作市和沁阳市审批的企业又开展第二次“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改工作,共分整治和取缔两大类,刚开始该公司被列入整治类,随后经向上级有关部门咨询,河南省环保厅于2016年发布的《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6年本)》,明确烧结、球团、焦化、炼铁、炼钢项目必须由省级审批,焦作市和沁阳市无备案审批权限,因该公司无法取得省级审批,最后沁阳市将该公司再次列入取缔类。

3.关于该公司《现状评估整改方案》及《现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权限以及是否符合审批条件的问题。

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明确指出,对装备水平低、污染治理水平低、污染严重的项目;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等不予环保备案。按照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改要求,企业必须进行现状评估,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因该公司长期处于停产状态,生产设备和配套的环保设施已严重锈蚀,未进行任何维护,再加上2012年综合整治时适用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对较松,在不增加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达不到目前最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不具备进行现状评估条件。该公司位于沁阳市城市建成区,紧邻滨河公园,属污染严重项目,不符合备案条件。

4.关于沁阳市环保局不作为和乱作为,肆意侵害该公司权益的违法行为问题。

综上所述,沁阳市环保局不存在不作为、乱作为,肆意侵害该公司权益的违法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根据《沁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回头看”自查工作的通知》(沁环攻坚办〔2018〕37号)相关规定,要求环保部门和辖区办事处采取严格管控措施,严防企业擅自违法生产。

问责情况:无。

七、焦作市孟州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80062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本人举报焦作市孟州市河阳办事处缑村村民薛全保(又名薛保米),其名下2个厂,一个无纺布塑料加工制作(白蕙无纺布工艺制品),离村小学50米产生大量的颗粒物、灰尘,直接排放到空气中,因怕查处,深夜生产,严重扰民。另一个是印刷厂,属于三无企业。与小学仅隔一条马路,且均在居民区,印刷厂产生大量的工业废水,印刷废料。不经过任何的处理,直接排入下水道(有图为证)。本人多次向焦作市孟州市环保局实名举报,均未得到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薛全保,系孟州市河阳办事处缑村村民,其经办企业为孟州市百惠工艺包装制品厂,薛全保为法定代表人。

该企业有南、北两个厂区。其中,南厂区为年产10万条钢丝包加工项目,位于孟州市缑村小学西侧,该项目建于2007年,占地约600平方米,于2007年通过孟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孟环管〔2007〕026号),生产工艺为将外购无纺布、PVC膜、钢丝等原材料剪裁、制作、粘贴后制成品,现场有裁剪机1台,缝纫机等设备10台,小型印刷机1台,使用水性油墨,经鉴定毒理学信息为无毒,但环评手续中未审批印刷工艺。

北厂区为年加工30万件无纺布包装制品项目,位于河阳办事处缑村东环路82号,学校北50米,建于2017年,占地500平方米,该项目有环保备案(孟环备〔2017〕03号),生产工艺为将外购原料无纺布剪裁、与拉链缝纫后制成包装袋,生产车间未发现大量颗粒污染物,院内有一小水池,用于清洗年产10万条钢丝包加工项目的小型印刷机模板,清洗废水间歇外排至村内硬化排水沟。

(一)“一个无纺布塑料加工制作(白蕙无纺布工艺制品),离村小学50米产生大量的颗粒物、灰尘,直接排放到空气中,因怕查处,深夜生产,严重扰民”问题

经调查,举报件中反映的“一个无纺布塑料加工制作(白蕙无纺布工艺制品)”实为孟州市百惠工艺包装制品厂北厂区,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未发现大量颗粒物、灰尘产生。通过对缑村小学负责人及厂区周边居民走访调查,未反映深夜生产、严重扰民现象。

此项问题不属实。

(二)“另一个是印刷厂,属于三无企业。与小学仅隔一条马路,且均在居民区,印刷厂产生大量的工业废水,印刷废料。不经过任何的处理,直接排入下水道(有图为证)。本人多次向焦作市孟州市环保局实名举报,均未得到解决”问题。

经调查,举报件中反映的“另一个印刷厂”,实为孟州市百惠工艺包装制品厂年产10万条钢丝包加工项目中的一个工段,有1台小型印刷机。该厂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883MA416579XU,不属于三无企业。该厂有少量清洗废水间歇排入村内硬化排水沟。2018年6月9日,孟州市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厂区废水池中水样进行检测,监测结果为:COD 38mg/L,氨氮0.22mg/L,总磷0.184mg/L,达到《蟒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6-2012)。

此项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孟州市百惠工艺包装制品厂违反建设项目管理的问题,孟州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孟环罚决字〔2018〕30号),处罚23000元,并责令其拆除印刷机。

问责情况:无。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9批)2018年6月14日

一、焦作市沁阳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90067(*)

反映情况:

焦作市沁阳市沁园办事处袁屯,1.村西边有一家超威电瓶厂,用高压水泵往地下排污水。2.佳杰塑壳厂生产废气导致周边树木枯黄。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举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沁阳市沁园办事处袁屯村西边有一家超威电瓶厂,用高压水泵往地下排污水。

经查,该举报不属实。

1.企业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超威电瓶厂为河南超威电源有限公司,位于沁阳市沁园办事处袁屯村西。该公司年产2000万只储能型阀控密封铅酸电池、动力型汽车用蓄电池、大容量免维护蓄电池,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年产900万只高效节能电动车蓄电池(北厂区),于2011年9月14日通过焦作市环保局验收(焦环评验〔2011〕44号),二期项目年产1100万只储能型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动力性汽车用蓄电池和大容量免维护蓄电池(南厂区),于2013年9月9日通过焦作市环保局验收(焦环评验〔2013〕52号)。

2.厂区用水及治理情况

北厂区共有3口深水井,其中,1号井位于厂区西南角,紧邻厂区寝室楼;2号井位于厂区东南角,紧邻运动馆;3号井位于厂区北角,紧邻影壁墙。现使用1、2号井,均加装有远程在线监控水表,每天出水量共计约260吨,其中,工业用水使用250吨,生活用水使用10吨,用于员工洗漱和食堂使用。南厂区共有3口深水井,其中,1号井位于厂区东北角,紧邻厂区餐厅;2号井位于厂区正北,紧邻门岗;3号井位于厂区西南角,紧邻锅炉房。现3口井都在使用,均加装有机械水表,每天出水量共计约300吨,供厂区生产、生活使用。其中,工业用水297吨,生活用水3吨,用于员工洗漱和食堂使用。

南北厂区工业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工业污水处理流程:工业污水原水池加入氢氧化钠调节PH值至7.5--8.5,进入中和反应曝气池,之后泵提加入重金属捕捉剂过饱和溶液进入一级搅拌池,加入复核药剂(红药)过饱和溶液进入二级搅拌池,加入复合药剂(白药)过饱和溶液进入三级搅拌池,之后进入斜坡沉淀池,过压滤机压滤硅藻土入库,再进入四级沉淀池,工业污水处理合格后经中水回收循环使用。

生活污水处理流程:生活污水进入生化系统处理达标后外排至城市污水管网。

3.地下水监测情况

超威公司每年委托河南博晟检验技术有限公司对地下水进行监测,2018年3月,监测报告显示地下水全部数据均符合国家三级饮用水标准。

经沁阳市环保局现场检查,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不存在用高压水泵往地下排放污水的行为。

(二)佳杰塑壳厂生产废气导致周边树木枯黄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1.企业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佳杰塑壳厂为沁阳市佳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沁阳市沁园办事处袁屯村西,超威公司南邻。该公司年产1960万只蓄电池塑壳迁建项目于2016年7月21日通过焦作市环保局审批(焦环审〔2016〕40号),2017年9月建成试生产,2018年5月聘请第三方进行自主验收,目前正在公示期。

该公司主要生产ABS塑料蓄电池外壳,生产工艺为ABS片料→造粒熔融→挤出拉粒→水冷却→切粒→配料成型→自检→成品入库。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和粉尘,经配套的非甲烷总烃和粉尘治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2018年4月,经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检测,该公司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和粉尘排放浓度均低于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2.树木枯黄情况

经沁阳市环保局对袁屯村及该公司厂区内外花草树木进行现场排查,发现位于该公司东约200米,适居路南端约400米区域内,有89棵法国梧桐树叶发黄、微卷,其它植物正常。

沁阳市环保局对佳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废气和粉尘处理设施运行正常,但发现造粒车间内10台造粒机集气罩头较小,集气效率不高;造粒机运行时,车间门窗关闭不严,造成废气不能全部收集处理,存在无组织废气排放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

1.沁阳市环保局要求超威公司进一步加强工业和生活污水规范化管理,定期将监测数据在厂区门口及附近村庄进行公示,及时消除群众疑虑。

2.沁阳市环保局在2018年5月31日,已对佳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于6月5日,对该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沁环监〔2018〕27号),要求该公司对环境违法行为立即进行整改。

问责情况:无。

二、焦作市武陟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90106

反映情况:焦作市武陟县詹店镇工业区围墙外面,有两个污水池,污水直接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经现场查看,两个污水池位于詹店镇工业园区西北、宋庄村南,实为生活污水和雨水两个混流坑,面积约0.5亩。由于詹店工业园区没有生活污水处理,园区部分企业生活污水及雨水都汇聚于此,形成水坑。6月12日,武陟县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焦作开通环保有限公司对该混流坑进行抽水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坑中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和氨氮,未检出重金属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6月20前对坑中废水进行妥善处置,将坑内废水用罐车拉到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二是7月10日前建设硬化蓄水池,将生活污水和雨水暂时存放,定期拉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三是加快实施詹店镇污水处理站项目。该项目位于詹店工业园区宋庄村,混流坑北约300米处,占地约0.5亩。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招投标,6月12日开始施工建设,预计 2018年10月底完工,建成投运后园区生活污水及雨水将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

问责情况:无。

三、焦作市孟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00004(*)

反映情况:焦作市孟州市河阳办事处长店村老蟒河污染严重,河水呈绿色。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孟州市河阳办事处长店村老蟒河(实为蟒河),起源于白墙水库流经孟州市谷旦镇、河阳办事处、大定办事处,在大定办事处新河口处汇入老蟒河。

2018年4月,孟州市在老蟒河下游开始实施老蟒河河道底泥无害化整治工程。为减少上游来水对施工的影响,从今年4月份开始,白墙水库停止向老蟒河放水。经过孟州市水利部门及河阳办事处排查,该河段没有排污口,没有污水排放的情况。经现场查看,举报件中反映的河水处于断流状态,部分河段有少量积水。因近期高温,造成水质变差,河草、绿藻繁殖,水呈绿色。

2018年6月10日,孟州市环境保护局对该段河道内积水进行取样,监测结果为:COD 54mg/L,氨氮0.68mg/L,总磷0.72mg/L,部分指标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V类水标准。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孟州市按照河南省河流清洁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实行“三清一净”,对河道进行清理。水利部门在不影响下游施工的前提下,自6月11日起调度白墙水库对该河道进行生态补水0.5个流量。下一步,孟州市将加快下游河道底泥无害化整治工程建设进度,确保6月底前完工,恢复该河段正常流量。同时,严格落实“河长制”,各级河长加强巡查,确保该河段无污水排入。

问责情况:无。

四、焦作市温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00015

反映情况:焦作市温县叶村乡(岳村乡)西边有一家恒顺红砖厂,生产中排放的废气导致诉求人家庄稼地受损。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举报件不属实。

(一)企业基本情况

温县恒顺新型建材厂位于焦作市温县西坡村北,法人代表:吉恒淼;营业执照注册号:410825000006280;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页岩、煤矸石、粉煤灰、烧结砖。该厂的年产12000万块粉煤灰烧结砖项目,于2009年10月通过焦作市环保局行政审批(焦环评表字〔2009〕144号),2016年12月,一期年产6000万块烧结砖项目通过温县环境保护局竣工验收(温环审〔2016〕53号)。该厂主要生产设备有:隧道窑1座,板式给料机4台,振动筛2台,搅拌机2台,破碎机2台,自动切坯机1台,出窑平车9辆。

(二)问题调查情况

经实地调查,温县恒顺新型建材厂环评手续齐全,并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有相关环保治理设施。该厂于2016年10月14日建成了大气排放自动监控基站并投入试运行,2016年12月6日正式与省市监控平台联网运行,2016年12月20日通过焦作市环保局验收(焦环自控〔2016〕111号)。自2017年10月13日至2018年6月3日,按照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措施的要求,该厂实行错峰生产处于停产状态;在此期间,该厂对其烟尘污染防治设施及在线监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6月4日开始正常生产。经调取温县自动监控中心对该厂污染因子实时排放的各项数据,该厂未出现废气超标排放行为。同时,温县环境执法人员对该厂周边农田进行了实地勘察,未发现庄稼受损现象。

问责情况:无。

五、焦作市沁阳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00030(*)

反映情况:

焦作市沁阳市干河王召乡段,城区南边下游水质呈黑色,怀疑是附近化肥厂、造纸厂、皮革厂排污。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一)涉及企业及污水处理情况

目前,沁阳市城区干河沿线共有9家重点涉水企业,其中,造纸厂2家、皮革皮毛厂5家、污水处理厂2家,没有化肥厂。

1.沁阳市鸿福纸业有限公司。2016年,该公司年产4万吨果袋纸及无碳原纸项目按照河南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了环境现状评估,并经沁阳市环保局备案公告。项目配套建设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是物理沉淀+化学处理+生物处理,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2.沁阳市林安特种纸制品厂。2016年,该公司年产5.2万吨特种纸项目按照河南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了环境现状评估,并经沁阳市环保局备案公告。项目配套建设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是物理沉淀+化学处理+生物处理,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3.沁阳市神牛皮革制品厂。2016年,该公司年加工蓝湿牛皮45万张生产线项目按照河南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了环境现状评估,并经沁阳市环保局备案公告。项目配套建设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是物理沉淀+化学处理+生物处理,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4.沁阳市协和皮业有限公司。2016年,该公司年加工20万张牛皮、90万张羊皮的生产项目按照河南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了环境现状评估,并经沁阳市环保局备案公告。项目配套建设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是物理沉淀+化学处理+生物处理,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5.河南亚中皮毛制品有限公司。2016年,该公司年加工90万张绵羊皮项目按照河南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了环境现状评估,并经沁阳市环保局备案公告。项目配套建设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是物理沉淀+化学处理+生物处理,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6.河南省康达裘革皮制品有限公司。2016年,该公司年加工羊剪绒、羊裘皮30万张项目按照河南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了环境现状评估,并经沁阳市环保局备案公告。项目配套建设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是物理沉淀+化学处理+生物处理,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7.沁阳市鼎龙制革有限公司。2016年,该公司年加工30万张牛皮革项目按照河南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了环境现状评估,并经沁阳市环保局备案公告。项目配套建设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是物理沉淀+化学处理+生物处理,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8.焦作中持水务有限公司。该公司4万吨/日城市生活污水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于2011年1月经焦作环保局批复(焦环评表字〔2011〕13号),于2013年8月通过焦作环保局验收(焦环评验〔2013〕48号)。污水处理采用多级A/O工艺,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干河。

9.沁阳市源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该公司2万吨/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于2007年12月,经焦作环保局批复(焦环评表字〔2005〕146号),于2011年11月28日,由焦作环保局进行了验收(焦环开验〔2007〕36号)。污水处理采用A2O活性污泥工艺,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干河。

经调阅以上9家企业近期的水质在线自动监控数据,显示7家工业企业排放的废水均符合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标准,2家污水处理厂外排水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

(二)城南干河下游水质情况

沁阳市住建局到干河下游王召乡段实地查看,发现该段

水体确实存在发黑现象,但水量较小。具体原因如下:一是由于沁阳市滨河公园改造,干河水面扩宽,对南北两侧污水管网进行重新铺设,部分管网断裂,污水流入干河内,从临时围坝渗漏到下游;二是近期降水较多,干河内水量较大,将渗漏出围坝的污水和底泥冲至干河下游王召段内;三是近期天气炎热,被冲到下游的污水和底泥在渠道内发酵,部分水质变黑;四是为了不影响滨河公园改造施工,沁阳市将上游新鲜水源截断,导致干河内无新鲜水源补充,一定程度影响了干河水质。

处理及整改情况:

1.环保部门继续加强对沿河工业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要求滨河公园改造施工单位一方面加固围坝,杜绝污水继续渗透,另外一方面加快工程进度,早日完成改造项目,预计年底前土建工程可以竣工,可以开闸放水,给干河补充新鲜水源,彻底解决下游水体发黑问题。

3.沁阳市沿河两家污水处理厂每日排放约30000吨达标水进入干河,极大改善了下游王召乡段水质。

问责情况:无。

六、焦作市武陟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00029

反映情况:河南省烧结砖瓦窑厂几乎全部使用劣质臭煤烧砖,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等污染物数十倍、数百倍地超标排放。但是各地市环境监控中心监控到数据异常,也未见有执法人员来处理。很多烧结砖厂通过软件造假,增加进氧量、旁路排烟、拔掉或停运检测设施,如(武陟县瑞昌建材厂从3月10日至今生产就不连接在线检测设施,一天也没停止违规生产)。截至目前,仍有多数厂都在晚上偷偷摸摸地干(用电量为证)。尤其以焦作市、济源市、新乡市、偃师市最为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件不属实。

举报件反映的瑞昌建材厂全称为武陟县瑞昌建材有限公司,位于焦作市武陟县谢旗营镇王道村北,法人代表:薛长海。该公司的年产1.5亿块生物燃料多空砖项目(一期年产一亿块生物燃料多空砖项目)于2015年5月通过焦作市环保局审批(焦环评表字〔2015〕21号),2018年6月2日,该公司委托河南明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年产1.5亿块生物燃料多空砖项目进行监测验收。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有:隧道窑2条,箱式定量给料机4台,滚筒筛筛1台,双轴搅拌机2台,破碎机1台,对辊细碎机1台,自动切坯机1台,摆渡车5台,窑车180辆。

(一)关于反应使用劣质臭煤烧砖,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等污染物数十倍、数百倍地超标排放问题。

武陟县境内共有烧结砖厂4家,分别是武陟县瑞昌建材有限公司、武陟县文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武陟县豫明众安建材有限公司、武陟县宏德建材有限公司,均办理有环评 ,安装有废气在线监测设备,均以页岩、炉渣、粉煤灰为原料,采用窑内自燃工艺,不存在使用劣质煤烧砖现象。目前,除武陟县瑞昌建材有限公司正常生产外,其他3家砖厂处于停产状态。

该公司于2016年8月建成了大气排放自动监控基站(二氧化硫)并投入试运行,2016年10月26日通过焦作市环保局验收(焦环自控〔2016〕35号)。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该公司按照焦作市2017-2018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要求(焦环攻坚办〔2017〕251号)停产到位,其间该公司又安装了氮氧化物和烟尘自动监控设备。

(二)关于通过软件造假,增加进氧量、旁路排烟、拔掉或停运检测设施问题

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武陟县瑞昌建材有限公司增加进氧量、旁路排烟、拔掉或停运检测设施等违法行为。2018年4月29日河南博思霖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进行在线比对监测报告显示,各项指标均能达到《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自动监控基站建设技术规范》(DB41/T1327-2016)相应标准限值。同时结合在线运营公司排查是否存在软件造假行为,由运营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该公司没有软件造假和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

(三)关于反映从3月10日至今生产就不连接在线检测设施,一天也没停止违规生产问题。

2018年3月21日,武陟县瑞昌建材有限公司点炉恢复生产,并对新安装氮氧化物和烟尘自动监控设备进行调试,氮氧化物和烟尘自动监控数据不稳定,出现超标数据(未验收的在线数据不能作为处罚依据)。为此,武陟县环保局于2018年5月5日下达《停产整治决定书》,要求该企业停产整改,建设除尘设施,升级在线监控设备。5月7日该公司停产到位。停产后,该公司又投资110万元,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由沁阳市五洋玻璃钢有限公司建设安装了玻璃钢超低排放除尘,由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安装了超低烟尘分析仪。安装完成后,5月26日点炉生产,对除尘设备和在线设备进行调试,5月31日与省监控平台联网上传数据,未出现超标现象。不存在“从3月10日至今生产就不连接在线检测设施,一天也没停止违规生产”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武陟县瑞昌建材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在线数据正常联网稳定传输;二是督促其余三家烧结砖厂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污染防治设施未建设到位、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在线监控设施未联网前,不得恢复生产;三是加大巡查监管频次,加大在线运营管理,发现在线不联网擅自生产、在线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将从严从重实施处罚。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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