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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2022-01-15 22: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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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事迹公示启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先进模范榜样作用,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励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履行好铲除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职责使命,经党中央批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织评选表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2020年12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表彰活动方案》要求,在公示的基础上,完成相关工作程序,向全国扫黑办上报推荐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候选名单及事迹。全国扫黑办进行了初审和复审。经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审议确认,拟表彰先进集体200个。

自今日起至2月9日,全国扫黑办对拟表彰先进集体及其事迹在媒体网站进行集中公示并刊发“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事迹”。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了解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并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议和监督。如对拟表彰对象有意见,请通过后附二维码向全国扫黑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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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

山东省

潍坊市委政法委员会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潍坊市共侦办涉黑组织案件17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73件,一审判决涉黑涉恶被告人828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27亿余元,打击战果居全省前列。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扎实开展潍坊战役“声势战”“攻坚战”“破袭战”和“阵地战”。在金融放贷领域打掉以曹延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案被评为2020年度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在资源环保领域打掉以王雷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同步介入彻查“保护伞”,该案被中纪委国家监委作为打伞破网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在信息网络领域成功办结全国扫黑办督办、领导包案的“傅振锋案”,有效防止黑恶势力向网络空间渗透。注重总结提炼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制度机制,巩固专项斗争工作成果。其中打击“套路贷”型黑恶犯罪、宣传发动、线索核查、打伞破网、行业治理等做法被上级推广。

临沂市公安局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临沂市公安局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抽调精兵强将,率先组建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实行实体化运作,着力打造实体、实战、实效、专班“三实一专”扫黑除恶“临沂模式”。3年以来,共侦办涉黑组织案件22起、涉恶集团案件71起,涉恶团伙案件113起,破获案件11970起,刑拘犯罪嫌疑人6934人,查扣涉案资金30.9亿余元,综合战果位居全省前列。紧盯群众反映强烈、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领域和地区,深摸细排各类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10217件,为精准打击奠定坚实基础。全力推进“六清”行动,建立健全“专人专案专线索”机制,对疑难复杂案件线索, 采取提级办理、异地用警等超常举措,全警动员、集中攻坚,中央督导组、全国扫黑办12337平台和公安刑专系统督办转办的719件重点线索全部查结,19名境内目标逃犯全部抓获,顺利实现“线索清仓、案件清结、逃犯清零”的目标。坚持“扫黑、打财、打伞、治理”同步推进,向纪委监委部门移送“保护伞”线索985件,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公安提示函220件,努力营造“黑不出、恶不生”的长治久安社会环境。

滨州市纪委监委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滨州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强力惩腐打伞破网,强化监督责任落实,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为决战决胜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扎实开展“六清”行动,创新实施专班推进、市县联动、异地交叉等办案模式,强力推进“伞网清除”,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280起,处理641人,全市涉黑案件打伞率100%,有关办案经验被省纪委监委和省委政法委予以推广。狠抓同步介入、线索复核、协同作战,推动案件线索深挖彻查、清仓见底,中央督导组、省纪委监委、省扫黑办等督办转办问题线索全部高质量办结。强化以案示警,通报涉腐涉伞问题31起44人,9人慑于震慑主动交待问题。深化重点行业专项整治,下发监察建议书46份,提升行业治理水平。探索构建“5+3+N”基层监督体系,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推动打伞破网常态长效。《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媒体报道滨州打伞破网工作成效,市纪委监委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肥城市人民法院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肥城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高点站位、系统谋划、全力推进,依法严惩黑恶犯罪。三年来,共审结涉黑恶案件6件69人。坚持严守法定标准,依法准确定罪量刑,经过80个日夜奋战,连续庭审6天,依法审结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新泰张宸、赵文菊等3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查明犯罪事实99起,梳理卷宗197册,撰写裁判文书549页、29.4万字,取得良好效果。突出“打财断血”,落实“黑财清底”要求,依法追缴、罚没各类财产4.7亿余元,有力摧毁了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在山东法院系统率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极大提高了审判效率。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强化证据裁判规则对侦诉的指引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13条,助力提升治理水平;开展扫黑除恶法律宣讲30余次,有力营造了斗争声势。

庆云县人民检察院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庆云县人民检察院高标定位,担当履职,周密部署,依法办案,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坚决打赢专项斗争战役。3年来,先后批捕、起诉涉黑涉恶案件9件62人,其中涉黑案件4件41人。办理的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评选为全省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坚持主动作为,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审核把关,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6.8%,提出的精准量刑建议法院全部采纳;坚持办案与监督并重,监督立案4件10人,纠正漏捕漏诉漏罪13人;坚持“扫黑”与“打伞”、“打财”并重,摸排移送渎职腐败和“保护伞”线索11条18人,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6件12人,提出黑恶财产监督意见16条,全部被采纳,实现“黑财清底”;坚持打击与治理并重,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8份,全部整改并反馈回复,促进社会综合治理。

单县公安局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单县公安局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坚持高点站位,强化破案攻坚,以雷霆之势和超常举措,持续对黑恶势力进行强力打击,坚决打赢专项斗争战役。3年来,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个、恶势力团伙11个,抓获人员263人,其中赵某朋涉黑案系菏泽市唯一由本县区自侦自办案件。创建传统媒体为基础、新媒体宣传为亮点的工作模式,组织社会面宣传95场(次),群众知晓率达98%以上。不间断滚动摸排涉黑恶线索561件,为实施精准打击提供支撑。全力推进“六清”行动,全国扫黑办、省市扫黑办交办转办的728条线索全部按期查结“清仓”,追逃境外目标逃犯2名。坚持“一线一深挖、一案一整治”,发出公安提示函50件,责成专人督促整改回复,反馈率达到100%,做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组织专题培训、实战演练23次,打造一支扫黑铁军。先后被山东省公安厅评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集体”,“赵某朋涉黑案”专案组荣获集体“二等功”。

枣庄市峄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峄城区委政法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高位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坚决打赢攻坚战。3年期间,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恶势力团伙3个,破获涉恶案件700余起;推进查处基层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和工作推动不力问题17起28人。在全市率先开展集中整治非法开采加工石料专项行动,建立山体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十项机制,出台砂石资源扎口管理和一体化运营改革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山体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全力推进“六清”行动,全国扫黑办和省市交办的7条线索,全部按期查结“清仓”,6名涉黑恶逃犯全部归案,对已查办的黑恶案件团伙成员财产进行再梳理,杜绝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全区共发出“三书一函”35份,强化跟踪问效,健全整改工作台账,实现全部反馈回复,坚决做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2019年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被省文明委命名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

龙口市公安局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龙口市公安局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全警动员、重拳出击,对黑恶势力持续高压打击,取得明显成效。三年来,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8个、恶势力犯罪团伙2个,涉恶类共同犯罪团伙63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98起,查扣涉案财产9亿余元。集中优势兵力,从刑侦、法制、经侦、基层派出所等警种抽调骨干力量,组成27人的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定期组织专业培训,集中开展线索核查、案件攻坚等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业化。强化线索核查,先后开展集中线索摸排行动4次,摸排发现线索600余条,采取“大数据”集中分析研判,逐案组建专班攻坚的方式,对800余件重点案件线索进行核查落实,53条上级督办转办线索全部按期查结“清仓”。积极参与软弱涣散基层组织整顿工作,协助组织部门对全市37批500余名村“两委”参选人员开展联审工作,增强基层组织对黑恶势力的“免疫力”。

河南省

郑州市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梁氏兄弟”案专案组

“梁氏兄弟”案系异地侦办、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接受任务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扫黑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全面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审查把关、提起公诉和诉讼监督等各项工作。在办案中,专案组多次向上级检察院请示、汇报,妥善解决了因该案时间跨度长、涉案人数多、“伞黑交织”、案情复杂等带来的法律适用难题。针对该案违法犯罪事实较多的情况,专案组采用表格审查法,对证据材料逐一列表,一事一表相对照,经审查认定的86起违法犯罪事实全部被法院采纳,无一改变定性。针对查扣财产数额较大的情况,专案组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完善大量涉财证据,在提起公诉的同时对全部涉案财产提出明确处置意见。案件起诉以后,专案组提前研判庭审风险和辩论焦点,充分发挥庭前会议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用,制作庭审预案材料2000多页,既注重听取辩护意见,充分应对,又确保了指控有力,在2天时间内高质量完成了出庭任务。

开封市扫黑办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开封市扫黑办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导指导、宣传引领、考评奖励等作用,采取挂图作战、定点督办、提示交办、约谈问责等方式,推动案件办理提质增效,提升基层行业治理水平。紧盯执法环节,组织研判会商78次,推动攻克涉黑恶疑难案件129起,督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244项,7起案件被评为全省精品案件和优秀案件。督促发放“三书一函”378份,全部落实整改建档,建立长效机制252项,推动行业整治扎实开展。依法收回并合理使用被非法侵占侵吞国有集体土地5万余亩,房屋11.5万余平方米,资金4264万余元,深化了乡村治理,得到群众普遍赞誉和拥护,专项斗争满意率连年位居全省前列。为全国、全省贡献多个“开封经验”,3年来,探索创新的扫黑办规范化建设、公检法纪“一案四专班”、涉案资产监管处置、疫情防控下庭审模式等9项工作在全省推广,“三书一函”“一书一档”工作模式和农村集体“三资”整治推进“行业清源”2项做法在全国推广。

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河南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认真履行综合协调职能,扎实做好任务分工部署、内外协调联动、案件督查督办、基础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参谋部、指挥所、尖刀班”作用,为全省惩腐打伞工作提供扎实服务保障,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强化牵头抓总,共筹备召开工作推进会等会议27次,服务保障领导包案82起、组织挂牌督办案件304起,组织对109起查否件进行复核复查,按期高标准完成“六清”行动目标任务,有效提升办案质效。强化协调联动,加强与省政法各单位和纪检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络,加强对各地各单位工作的服务指导,保障惩腐打伞与扫黑除恶高效衔接,凝聚起深化专项斗争的强大合力。强化经验总结,探索开展系统性以案促改,向省公安厅等8家单位印发工作提示函,助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取得扎实成效。

洛阳市公安局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洛阳市公安局顶层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推动取得明显成效。三年来,共打掉涉黑团伙23个,涉恶犯罪集团47个,恶势力团伙49个,破获刑事案件1345起,查扣涉案资产20亿元。线索核查创新提出“四查清、两到位”的办结标准,办结市级以上线索8241件,全国扫黑办、公安部、省公安厅交办线索全部按期清仓。抓获公安部督捕逃犯16名、省公安厅督捕逃犯25名,境内逃犯全部落网。向市纪委移交“保护伞”线索67批次239条,有力推动专项斗争和反腐“拍蝇”同步推进。坚持重点行业领域“打、治、建”一体推进,发出公安提示函200份,督促相关单位做好跟踪反馈,切实堵塞行业监管漏洞。

省人民检察院涉黑犯罪检察组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主动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实行省级检察院对涉黑案件统一把关制度,同步成立了专业化的办案团队,即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涉黑犯罪检察组。3年来,该检察组共研究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近500次,指导下级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黑社会性质组织192个5615人。在研究过程中,提出详细补查意见数千条,引导取证上万份,对没有认定涉黑犯罪的48名犯罪嫌疑人增加认定,切实做到“不放过、不凑数”;对47件案件派员督办,对19件案件指定异地管辖,对4件案件提级管辖,建议追捕追诉漏犯百余人。通过实地指导、项目化推进等形式,带动建立长效常治机制建设项目19个,为圆满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发挥了积极的组织作用。

郑州市公安局犯罪侦查局刑侦一支队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郑州市公安局犯罪侦查局刑侦一支队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坚持高位部署,全警动员,重拳出击,强化破案攻坚,勇做全省“扫黑除恶先锋队”,持续对黑恶势力进行强力打击,坚决打赢专项斗争战役。3年期间,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3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08个,恶势力团伙47个,破获涉恶类刑事案件3035余起,盯紧线索核查,通过开展不间断滚动摸排,深挖犯罪线索,为实施精准打击提供支撑。配合开展农村“两委班子候选人联审,为2021年全区村级换届历史性实现两个100%提供了强有力保障。全力推进“六清”行动,全国扫黑办、市扫黑办交办转办的416条线索全部按期查结“清仓”,28名涉恶逃犯全部劝返,对已查办的黑恶案件团伙成员财产进行再梳理,杜绝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发出公安提示函272件,责成专人督促整改回复,实现全部反馈回复,做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克难攻坚,提升审判质效,实现决战决胜。三年来,共审理一审涉黑恶案件161件1044人,二审涉黑恶案件85件739人,一二审案件结案率均为100%。经审判认定黑恶犯罪分子824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30人,判处财产刑482人,执行到位财产4.28亿元。聚焦大案要案,通过建立健全涉黑恶案件提前组织调度和重大疑难案件集中会商工作机制,依法高效审理上级部门挂牌督办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涉黑恶案件。创新实施审判执行同步运行、“实物上缴”、“存疑上缴”双推进等举措,对扣押在案财产进行处置应收尽收,实现“黑财清底”。着眼长效常治,坚持“打”“治”“建”三位一体,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整治的整体推进,共发出司法建议103件,实现全部反馈回复,行业监管漏洞得以及时填补。推动“云端审判”和“入所审判”等新型审判方式,实现案件清结的“效率”和”效果”双赢。

郑州市纪委监委第十七审查调查室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郑州市纪委监委第十七审查调查室团结协作、攻坚克难,以强大攻势席卷黑恶,先后成功查办了郑州马书喜、洛阳李聚斌涉黑案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两起案件均荣获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品案件。严格按照“一条主线、三条支线”工作思路,深化运用惩腐打伞“5·4”工作法,强力推进深挖彻查工作。始终与政法机关密切配合,聚指成拳、形成合力,实现扫黑除恶与惩腐打伞同频共振、相互促进。两起案件共处理党员干部103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5人;党纪政务处分89人,组织处理14人;查处“保护伞”22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彻底铲除了黑恶势力生存的土壤。深入剖析涉黑涉恶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拍摄警示教育片3部,全面深化以案促改,实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效果,有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巩义市扫黑办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巩义市扫黑办以高标一流、规范实效为标准,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协调、推动落实的职能作用,创新建立线索移交核查反馈机制,637条有效线索率先办结;研究出台重点案件会商督办制度,统筹协调成员单位同步推进,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5.93亿元,执行到位财产3.4亿元,相关经验被全省推广;办理的16起黑恶案件中,马某喜案获评河南省十大精品案件,树立铁案标杆,得到中央督导组高度评价。持续提升行业治理水平,下达“三书一函”49件,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完善监管制度44项,涉及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大力开展“摘星夺旗创三宜”活动,平安和谐村(社区)占比达85%,90%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化解,连年获评全省平安建设优秀县(市)和全国社会治理创新典范市。全市政治生态和治安、法治、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攀升,为实现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打下坚实基础。

湖北省

省纪委监委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专班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北省纪委监委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专班认真履行统筹谋划、协调督办职责,推动全省打伞破网取得突出战果。3年期间,全省纪委监委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4876件,处理645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347人,移送司法机关737人(含厅局级干部23人)。工作专班承办领导小组专题会32次、全省推进会6次,研究出台线索移送、提级查办等制度文件11个。3次组织问题线索大起底,率先建立签字背书机制,督促政法机关及时移送线索。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每月调度、实地督导,督促市县纪委书记开展3轮包案,推动197件要案攻坚突破,925件存量案件全部办结,公安机关侦结的198个涉黑案全部查处“保护伞”。协调推动对随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蔡秀国等16件重要案件提级查办及相关涉黑主犯留置调查,推动彻查了一批窝案串案。建立线索办结复核机制,对全国扫黑办交办件和省级挂牌督办件实行专班复核,严把办案质量关。

省公安厅刑侦总队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积极发挥刑侦主力军作用,全警参战,重拳出击,持续对黑恶势力进行强力打击。3年期间,共打掉涉黑组织206个、涉恶犯罪集团258个、涉恶犯罪团伙3473个,查扣涉案资产177亿余元,追捕劝投黑恶目标逃犯511名。先后组织开展“四大战役”“四大集中攻坚”“五大会战”“六清行动”,总队领导一线研案督战,包片包线包案,带头攻克重大黑恶案件35起、突破重点线索27条、抓获境外黑恶目标逃犯9名。全流程闭环核处群众举报线索2.4万余条,摸排研判线索6417条,查实涉黑涉恶743条。紧盯重点打、拓展领域打、优化策略打,采取挂牌督办、异地用警、提级侦办等措施,成功打掉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恩施严金等85起重大黑恶案件。强力推进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整治,共破获电信诈骗案件2.4万起、“黄赌毒”案件1.6万起、“盗抢骗”案件12.6万起、“食药环”案件4648起。深入开展“7.24”专项行动,打掉非法采砂黑恶团伙89个,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推介湖北经验。

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牵头负责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导。3年期间,该部勇于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创造性开展工作,先后出台《关于依法从严从快办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十条措施》、《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打财断血”工作指引》等文件,编发张新民等人涉黑案和江涛等人涉黑案案例,均被最高检转发全国学习。建立领导包案和分片指导制度,领导带头包案170件,成立2个庭审指导专班,实现对全省所有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指导全覆盖,坚持不枉不纵,共追捕1468人、追诉697人,追加认定涉黑恶犯罪59件。制定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保护伞”与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线索管理的通知》,切实规范“保护伞”线索的研判、管理和移送。全省检察机关向各级纪委监委、扫黑办移送“保护伞”线索2172条、涉黑涉恶线索1040条。针对长江流域非法采砂、三无船舶治理等突出问题,向航运、交通、水利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进长江流域生态治理。全省制发各类检察建议898份,其中综合性检察建议59份,均全部整改反馈,达到了提出一件,治理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恩施州扫黑办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恩施州扫黑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办、引领带动职能,在打击黑恶、深挖 “保护伞”、整治社会乱象、铲除滋生土壤和建立长效机制方面成效显著。3年期间,推动摧毁黑社会性质组织14个、涉恶犯罪集团10个,恶势力团伙148个,处置“黑财”5亿余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600余人。健全落实线索办理等机制,充分发动依靠群众,共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近7000条,甄别移交核查2500余条。建立“1+4+N”矛盾风险发现化解机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等一批长效常治机制,圆满完成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严金等人涉黑案依法处理工作,扫除了为害一方的黑恶势力,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扫黑除恶评价等指标均名列全省前茅。坚持常效长治、以案促建,共制发“三书一函”171份,整改完成率100%,恩施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连续两年被省表彰为先进集体。

恩施州纪委监委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恩施州纪委监委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果敢的措施,精准发力,全州涉黑案件见“伞”率100%,重点涉恶案件见“伞”率80%。3年期间,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587件,党纪政务处分513人,留置76人,移送司法77人。实行“一案三查”,对2016年以来问题线索开展“大起底”,接收移送问题线索403件,向政法机关移送99件,发现问题线索449件。制定出台《纪委书记一线指挥办案六条措施》和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制度,协助查办了建始县严金等人涉黑案、巴东县田金虎等人涉黑案等一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严金等人涉黑案对36名涉嫌腐败和“保护伞”的党员干部立案审查调查,对17名公职人员采取了留置措施。大力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州15万余名党员、4万余名公职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督促相关部门开展行业治理,护航恩施州政治生态、经济生态和自然生态高质量发展,发出监察建议34件,完成整改100%。恩施州纪委监委连续两年被湖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表彰为先进单位,人民群众对惩腐打“伞”满意度连续两年位居全省第一。

鄂州市鄂城区委组织部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鄂城区委组织部坚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的根本之举,创新“红色体检”,突出政治标准,细化8个方面27个“红色指标”,把受到刑事处罚、参与黄赌毒、涉黑涉恶等“11个不得”作为村“两委”干部及候选人的“硬杠杠”。坚持“凡进必审”,会同执纪执法部门对970余名在职村级“两委”干部及候选人逐一审查,调整55名村级党组织书记,20余人因不合格被调整或取消候选人资格。推进120个村(社区)经济责任审计,对农村集体“三资”情况进行大盘点、大清理,收回被侵占、贱卖的集体山林水面1202.59亩,追缴(补缴)租金115.1044万元。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告知书》,组织村组干部入户宣传。开展涉黑案件的深挖细剖和警示教育,先后2次组织全区村党组织书记旁听相关涉黑涉恶案件庭审,真正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探索网格治理新模式,全区划分381个城市网格和432个农村网格,选优配强177个网格党支部书记、711个楼栋党小组长和2387个党员中心户,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新格局,筑牢扫黑除恶的战斗堡垒。

黄冈市公安局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黄冈市公安局紧扣“扫黑除恶、长江大保护”两大政治任务,以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以零容忍的工作态度,主动亮剑、尽锐出战,强力持续推进专项斗争。3年期间,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7个,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28个,打掉恶势力团伙368个;刑事拘留各类涉黑恶犯罪嫌疑人3013人,破获涉黑恶案件2239起,战果位居全省前列。建立涉黑涉恶案件资产处置机制,全市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8.3亿余元,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建立线索“接、报、梳、淘、搜、揭”摸排机制,打造全闭环核查链条,全力推进“六清”行动,全国扫黑办、省扫黑办交办线索376件,全部办结“清仓”,86名目标逃犯全部到案。建立线索双向移送、联合办案机制,移交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176条207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制定下发《关于推进社会治安领域扫黑除恶长效治理的实施办法》,先后向金融放贷、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等相关行业领域发送公安提示函241份,全部整改回复。

黄冈市麻城市人民法院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黄冈麻城市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审判方式,审结扫黑除恶案件质效在黄冈排名第一、在全省排名前列。3年期间,共受理涉黑恶案件23件172人,已审结涉黑恶案件22件150人。实际执行到位财产价值2.9亿元,执结率95%。积极探索多元化审判方式,勇于破难题。通过“四会一课”、挂图作战,仅9天时间审结黄冈首例涉黑案戴刚等人涉黑案。率先在全省法院系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审理了被告人陈国松等人涉黑案,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均服判息诉,该案裁判文书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优秀文书。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关于处理涉黑案件财产执行中异议的工作规程》,在全省“黑财清底”执行工作中得到推广。推动社会综合治理,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分别向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共提出司法建议16条,向纪委监委提供线索26条,辖区内刑事发案同比下降8.54%,其中“两抢”案件同比下降66.9%,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极大提升。

湖南省

娄底市尚同军案专案组

接到湖南省纪委监委移送关于湘西自治州花垣县尚同军、吴先耀等人涉黑恶案件线索后,省公安厅成立专案指挥部,将案件指定由娄底市公安局管辖。娄底市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推进专案侦查。经过专案组近一年的缜密侦查,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6人,其中涉黑组织成员23人,查明违法犯罪事实64起,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罪、故意杀人罪等21个罪名;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6.42亿元;欧阳旭等89名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被依法查处;尚同军、吴先耀、伍秀元等3名主犯被判处死刑。通过打掉该涉黑团伙,花垣县政治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社会治安明显好转,刑事、治安案件明显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

永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永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坚决强化政治担当,加强领导督导指导,推动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0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和团伙116个,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352人,群众评价连续3年位居全省前列。坚持组长带头包案,高位推进,全面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创新县级初审、市县会审、领导小组再审“三审制”,3934件举报线索全部查结清仓。开展“大兵团”作战,攻克部督、省督案件5件,136件涉黑涉恶案件全部审结。20起涉黑专案全部成立公安、纪检监察“双专班”,形成打伞破网强大合力。25名涉黑涉恶目标逃犯全部到案,其中境外逃犯2名。发送“三书一函”640份,发送数、整改率居全省前列。出台常态化制度696个,其中市人大立法1个,党委政府印发32个,部门联合发文95个。打财断血平台机制、打伞破网“双专班”办案模式在全省推广。

长沙市公安局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长沙市公安局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全面发动、全警发力、全力以赴,坚持领导包案、领导联点推动,创新实施专案侦办“四合一”举措,不断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共打掉涉黑犯罪组织23个,涉恶犯罪集团90个,涉恶犯罪团伙86个,破案1490余起。紧抓线索核查,强化摸排研判“三同步”,不断深挖犯罪线索,推动线索成案。紧扣“六清”行动要求,全面落实线索核查“五个一”工作机制,3100余条各级线索全部按期“清仓”;强力推进“一人一专班”模式,21名涉黑涉恶逃犯全部“清零”;充分发挥资产清算团队作用,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发放公安提示函180件,全部反馈回复,实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净化一方”的效果。

怀化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怀化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全警动员、精心组织、重拳出击,强化破案攻坚,持续对黑恶势力进行强力打击,坚决打赢专项斗争战役。3年期间,共组织侦办涉黑案件10起,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73个,破获刑事案件576起,刑拘876人,社会治安状况以及打击黑恶犯罪评价连续三年排名全省第一。办结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重点案件——杜少平操场埋尸案;打响全省套路贷第一枪——好邦壹米公司套路贷案;侦破怀化有史以来第一大案——覃善云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六清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位居全省前列。发出公安提示函88件,复函率、整改率100%,实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2018-2019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单位,并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团队之星,荣立集体三等功。

公安部打击长江流域黑恶势力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岳阳专案组

2018年12月,岳阳市公安局从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抽调200民警成立专案组,对全国扫黑办和公安部督办的长江流域黑恶势力非法采砂案进行侦办,共侦办了刘涛三、刘丹军、张强虎等3个涉黑组织,陈长平、李世民等2个涉恶集团,1个犯罪专案;对600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涉黑恶犯罪团伙成员77人;破获刑事案件92起,涉及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采矿等15项罪名;移送关系网、“保护伞”线索61条;追缴违法犯罪所得1400万余元。发出公安提示函13件,责成专人督促整改回复,实现全部反馈回复,做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专案的成功侦办,找到了一条全链条打击涉砂违法犯罪活动的新路子,维护了湘鄂段长江流域的治安秩序、自然生态环境和政治生态环境,同时为完善全国水域治理提供类案模式。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办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办发挥“指挥部”、“督察部”和主力军作用,通过领导包案、大案督导等方式,落实严惩方针,依法、准确、高效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三年来,严格依法审判,共审结案件72件,对236名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均判处实体刑,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07人,依法惩处朱红建、范锦、张议等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和一批作恶多端的“市霸”“村霸”。强化“打财断血”,判处财产刑共20.14亿元。坚决“打伞破网”,移送“保护伞”线索38条。推动行业清源和常效长治,发出司法建议73条,制定“四书一函”、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等20余件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发布典型案例18个,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庭审1200余人次。

郴州市陈杰人案专案组

陈杰人“以网牟利”案系中央督导组重点督办案件,作为铲除“网络毒瘤”的要案,郴州市陈杰人案专案组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周密部署安排,狠抓措施落地,坚决打赢与网络恶势力正面交锋的法律仗、攻坚战,确保案件办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两年来,专案组先后辗转全国11个省市区,调查取证700余人次,收集调取各类证据2万多页,查实违法犯罪事实20余起,与被告人教育转化谈话58次。专案组逐一攻克了审讯、取证、法律适用、教育转化等难题,促使陈杰人等被告人一审当庭认罪悔罪,宣判后法定期限内未上诉、抗诉,案件办理工作画上圆满句号。该案的办理为全国类似案件办理提供了郴州经验和智慧,为依法治网、依法管网树立了标准。

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勇担主责,敢打敢胜,对黑恶势力持续予以强力打击。三年来,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个、恶势力团伙16个,破获黑恶类刑事案件220余起,有罪判决260人,特别是为主侦办了“文烈宏黑社会组织案”。收缴枪支15支,查封、冻结、扣押涉黑恶资产3.2亿元,取缔非法盗采集体山砾的采矿点7处。全力推进“六清”行动,全国扫黑办及省市交办的248条线索全部按期“清仓”;跨国抓捕涉恶团伙首犯丁某家,实现逃犯“清零”;完成3.2亿涉黑涉恶资产清理确权;侦办的黑恶案件均已移送起诉并完成判决,无一例退捕、无一人改判;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保护伞”线索53条;发出公安提示函25份并督促整改回复,做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精准打掉农村地区黑恶犯罪团伙14个,协助组织部门整治了石公桥镇覃家岗村等一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

衡阳市石峰案专案组

衡阳市石峰案专案组由公检法三家联合组建,直接参战民警达160余名。该专案组前后历时两年零三月,辗转十余个省市,克服重重困难,成功摧毁以石峰为首的入境发展型重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一举铲除了隐藏蛰伏深、作案范围广(遍至粤港澳湘)、涉及命案多、制贩毒一条龙、拥有精良武装的一大社会“毒瘤”。该案先后抓捕犯罪分子94人,其中组织成员43人,破获刑事案件113起,涉故意杀人、制贩毒及枪支弹药等23项罪名,其中命案5起,缴获各类枪支32支,子弹万余发,查证原制毒点6个(其中武装护卫制毒工厂3个)及冰毒5.8吨,查扣冻结“黑财”16亿余元。

广东省

深圳市陈永森案专案组

为确保陈永森案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彻底铲除黑恶毒瘤,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深圳市公检法部门重拳出击、统筹推进,成立由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市人民检察第二检察部组成的深圳市陈永森案联合专案组,成功摧毁以陈永森为首,长期盘踞市宝安辖区的涉黑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212人。经过2年2个月的侦办审理,主犯陈永森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组织成员中2人被判处死缓,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组织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全案判处罚金共计1.45亿元人民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结果维持原判。该案是深圳市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刑拘人数最多、提起公诉人数(175人)最多、查处腐败及涉黑恶公职人员“保护伞”(34人)最多、判处罚金最多的案件。

省委政法委综治专项工作处

专项斗争以来,广东省委政法委综治专项工作处认真履职尽责,统筹协调推动各地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筹备省领导出席的专题会议50多次,完成专题调研近40个。建立重大复杂案件会商、月分析研判、月通报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出台线索办理、案件评查等系列工作规范,推动解决了涉案财产依法处置等难点堵点,推动办理了一大批大要案件,有效提升了案件线索办理质效。挂牌督办252宗重点涉黑恶案件,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点穴式”督促指导,推动“三大攻坚”“六清”等行动落地实效。累计确定20多个重点关注及重点工作后进地市,挂牌整治40多个涉黑涉恶涉乱突出问题,推动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取得明显整治成效。制定出台行业治理双向反馈办法,推动办案部门发出“三书一函”1万余份。出台最高额度50万元的群众举报奖励办法和举报人保护办法,全省累计发放举报奖励金3900多万元。

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一庭,刑一庭充分履行院扫黑办组织协调、案件指导、督办调研、线索办理、宣传培训等职责,依法审结谢培忠涉黑案、陈志辉涉黑案等全国扫黑办、省扫黑办督办案件12件,牵头指导下级法院审理重大涉黑恶案件160余件,起草制定会签21个法律政策规范性文件,创建25项工作机制,形成调研报告18篇。组织全省法院集中宣判12批100余件案件,对外公布典型案例60余个,通过审理案件向行业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3709条,助推行业清源。刑一庭先后荣获2019年度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广东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充分发挥扫黑除恶“检察指挥部”作用,精心组织部署,狠抓办案质效,强化法律监督,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先进单位,并被评为2019年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三年来,共组织召开省检察院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及各类推进会20余次,实地督导指导80余次,编发简报近200期,撰写材料近100万字。建立对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统一严格把关制度,同步审查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479件,确保打得准、诉得出,得到中央督导组肯定。指导各地建立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百分之百提前介入、检察长带头办案、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及会商、专业化出庭公诉等10余项有效机制,提升侦捕诉质量。会同省级政法单位规范恶势力认定,统一司法标准。全力推进“六清”行动,创建案件办理“周清月结”制度,百分之百保质提前完成案件清结任务。指导各地建立旧案及现案排查、自行侦查、精准打财、规范处置等机制,全省移送各类线索2682条,起诉认定已估值黑财黑产53.45亿元。督促各地强化以案促治,全省制发检察建议3747件,推动行业清源取得实效。

省公安厅刑侦局黑社会犯罪侦查处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东省公安厅以厅刑侦局黑社会犯罪侦查处为主力军,强力扫黑、铁腕惩恶。三年期间,共打掉涉黑组织240个、恶势力犯罪集团928个,破获涉黑涉恶案件2.68万起,刑拘犯罪嫌疑人7.46万人,打掉“套路贷”犯罪团伙818个、涉信息网络黑恶犯罪团伙575个。组建三个省级实战化研判侦查专班,摸排录入公安部平台线索4.44万条,从中侦破一批重点案件。全力推进“六清”行动,推动全国扫黑办、省扫黑办下发的90条直接核查线索核查完结,省扫黑办交办各地市公安机关的核查线索全部办结,314名目标逃犯悉数落网,在破解涉案财产“认定难、查处难、追缴难”上形成“广东经验”。发送公安提示函6868份,直指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推动“以案促治”“以案促建”落地落细。

广州市白云区纪委监委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纪委监委坚持“部署与督导同步”“扫黑与惩腐同步”“打伞与铲链同步”“打击与治理同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利益链条。3年共办结涉黑恶线索228件,查处腐败及“保护伞”235人,移送司法84人,问责102人。建立区级纪检监察与公安机关案件研判双会商、问题线索双移送、结果运用双反馈等机制,形成 “顺藤摸瓜”和“顺瓜摸藤”调查模式,协同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9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2个、恶势力团伙2个;形成 “打财断血”和 “打伞破网”治本方式,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追缴涉案财产逾3亿元,推动依法拆除涉黑恶违法建设逾20万㎡。创设 “一会一码一通告”措施,通过现场震慑与政策感召,一批非公行贿人员主动认罪,一批村干部投案自首,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加快落地,深入治理村社问题合同侵害百姓利益现象、追回欠收租金6.8亿元,黑恶势力和少数村干部勾结啃食基层政权问题得到深入纠治。

惠州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惠州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忠实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持续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根基,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毒瘤及滋生土壤,确保基层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党的执政根基更加牢固。突出强核赋能,持续筑牢扫黑除恶战斗堡垒。出台强化村党组织全面领导地位《暂行办法》,从人事安排、重大事项决策、资金使用、民主监督给村党组织“赋能”。68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全部“摘帽”,其中8个重难点村全部达优。突出储才激励,全力打造扫黑除恶中坚力量。创新实施镇村组三级五类干部“大储备”,系统遴选镇级储备人选555名,村级储备人选1650名,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10126名,基层干部质量极大提高。突出织密网格,彻底清除黑恶势力生存空间。推进党建网格建设,全市建立一级网格1313个,二级网格11409个,三级网格37207个,织密基层组织体系,对黑恶苗头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切实把黑恶势力消除在未萌状态。

佛山市公安局林镜泉案专案组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佛山市公安局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重拳出击,持续对黑恶势力进行强力打击,坚决打赢专项斗争战役。2019年12月,在广东省公安厅的统筹指挥下,佛山市公安局组建林镜泉案专案组,组织700余名警力一举打掉了长期盘踞佛山三水区以林镜泉为首的特大涉黑组织。专案组查实该涉黑组织长期在三水区范围内欺压群众,实施串通招投标、寻衅滋事、非法采矿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并通过经营房地产、酒店、高利放贷等多个行业“洗白”涉黑资金,其中房地产行业经营规模高达200余亿元。2020年12月,该团伙39名成员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串通招投标罪等多项罪名被一审判决,其中林镜泉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生态环境修复等各项费用共计29.6亿余元,实现扫黑除恶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东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东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重拳出击,强化破案攻坚,在全省率先组建50多人的“扫黑除恶攻坚队”,持续对黑恶势力进行强力打击,坚决打赢专项斗争战役。3年期间,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18个、恶势力团伙645个,破九类涉恶案件4585宗,查处公职人员、村干部涉嫌充当“保护伞”135人,查封、冻结涉案资产12.4亿元。紧盯线索核查,通过开展不间断地滚动摸排,深挖犯罪线索,为实施精准打击提供支撑。全力推进“六清”行动,受理核查全国扫黑办、省扫黑办、市扫黑办交办转办涉黑恶线索3219条,239名涉黑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对已查办的黑恶案件团伙成员财产进行再梳理,杜绝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发出公安提示函352件,责成专人督促整改回复,实现全部反馈回复,做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

广西壮族自治区

梧州市办理重点涉黑涉恶案件工作专班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梧州市办理重点涉黑涉恶案件工作专班聚焦重点涉黑涉恶案件,统筹推进协同办案,先后成功办理广西首例“套路贷”张某某等22人涉黑案、梧州“砂霸”黎某某等54人涉黑案、张某某等人涉黑案等。工作专班创新 “五合一”战法,落实“检察长+刑事检察部”的1+1配置模式,严格执行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为案件顺利诉讼、判决创造条件。与金融、税务等部门建立联动查控协作机制,以传统侦查手段+技术平台为依托,创新“打财断血”查控一体运行模式。坚持“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推动扫黑除恶、惩腐打“伞”与追责问责同步推进。就案件办理过程发现的行业突出问题发出“三书一函”40余份,强化跟踪问效,确保“以案示警”和“以案促改”,行业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有效管控。

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以开展“六清”行动为抓手,深化逐案过筛、签字背书、领导包案、提级办理,精准“打伞破网”,立案17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2人,移送司法机关23人。市纪委全会对“打伞破网”重点部署,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统筹协调、靠前指挥,分管领导组织指导突破案件。紧盯中央督导组重点关注及自治区扫黑办挂牌督办广西第一案“李佳案”等10起案件不放,涉黑案件“打伞”全覆盖。承担自治区指定管辖任务,查处陈某某、黎某某等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9人。深化标本兼治,做好以案促改,在强大的震慑和政策感召下,96名公职人员主动交代问题,上缴违纪款300余万元,一体推进“三不”,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中央纪委将永福县原政协主席刘永祥案作为全国五起典型案例之一通报。新华社、中国纪检监察报对桂林市“打伞破网”深入报道。

北海市委政法委员会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北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充分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能,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推动,将全市划分为四大战区,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同步推进“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率先完成“一十百千万”“六清”任务,打掉涉黑涉恶组织团伙31个,破获黑恶案件328起,查扣“黑财”54亿余元、战果排名广西第一。狠抓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先后摘掉全国“传销重点整治城市”、合浦县“全国毒品重点关注地区”“全区枪爆重点整治地区”三顶“帽子”。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强化111份“三书一函”跟踪问效,落实行业监管责任。逐步建立完善行业领域监管工作机制58项,推动社会综合治理长效常治。2020年,北海市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满意率达97.28%,群众安全感达98.36%。

河池市公安局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河池市公安局全力打好专项斗争主动战、线索核查攻坚战、黑恶势力歼灭战、“六清行动”收官战、综合治理整体战、常治长效持久战等六大战役,3年期间,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142个,刑拘犯罪嫌疑人1663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02起。盯紧线索核查,共接收和摸排线索1125件,已办结1115件。强力推进逃犯清零,成功抓获公安部督捕2名目标逃犯(其中境外逃犯1名),成为全区首个实现“逃犯清零”目标的地市。全力推进案件清结,所侦办的13个涉黑组织专案,已判决11个,剩余2个已移送审查起诉。配合开展伞网清除,共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2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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