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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化工过滤机的信息

来源:互联网 2022-05-30 20:17:41

公司代码广州化工过滤机:688026 公司简称广州化工过滤机:洁特生物

关于广州化工过滤机的信息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广州化工过滤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袁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长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婵芝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132.95%和195.50%,主要系前三季度子公司生产和销售防护类产品的收入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348.41%,主要系前三季度收到防护类产品货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资产总额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分别增长133.77%和131.75%,主要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取得的募集资金所致。

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129.31%,主要系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增长所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1,073,7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737%,于2020年7月22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2、2020年8月17日,公司与广东旭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东建设”)签署了《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科技孵化器建设项目(厂房A1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74,00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披露的《关于启动投资建设A1栋厂房暨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3、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以及于2020年9月15日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等公告。

4、公司于2020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施工总承包合同(厂房A2栋含地下室)>的议案》,公司委托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根据《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科技孵化器建设项目(厂房A2栋(含地下室))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合同(厂房A2栋含地下室)》”)相关条款向承包方广东粤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出《律师函》解除《施工总承包合同(厂房A2栋含地下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日披露的《关于终止<施工总承包合同(厂房A2栋含地下室)>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截止至本报告披露日,广东粤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施工的工程项目已经通过由公司、施工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探单位组成的五方验收,并由广州市黄埔公证处对施工现场办理了保全证据公证。公司将与广东粤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其施工工程款结算等事宜进行协商,但目前双方尚未达成一致。经公司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厂房A2栋)>的议案》,公司与新承包方广东伟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厂房A2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厂房A2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5、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拜费尔空气净化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拜费尔”)与国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智能”)于2020年4月20日签订口罩设备《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拜费尔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于2020年10月23日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截止至本报告披露日,该诉讼事宜尚未审理。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导致与防疫相关产品的需求急剧增加,公司前三季度口罩、防护服等防护类产品业务实现了1.83亿元销售收入,占同期公司整体收入的48.47%。其中,第三季度防护类产品业务实现了0.25亿元销售收入,占同期公司整体收入的22.93%。

疫情期间在国家利好政策的扶持下,涌现出大量的防护类产品生产企业,防护类产品市场的供求关系已发生变化。随着国内疫情逐渐有效控制以及全球疫情防控进展,在后疫情期间,防护类产品的需求减少且市场竞争加剧,获取订单的成本增加。

在今年疫情爆发期间,公司快速扩充口罩生产线并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采购生产防护类产品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如果后期公司防护类产品未能获得充足的订单,可能存在部分设备闲置以及由于产品售价下降,从而导致计提部分资产减值准备的风险。

同时,新冠肺炎疫情的进一步全球蔓延以及后续中美贸易环境的恶化均可能会对公司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的业务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存在导致相关客户延迟下单交货或缩减订单的风险。

综合上述原因以及结合前三季度已经实现的经营成果,公司预计2020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将会保持增长,但目前难以准确预计具体的增长幅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0-042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斗塘路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厂房A2栋)>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广东伟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科技孵化器建设项目[厂房A2栋(含地下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85,000,000.00元,合同限期为2020年10月27日至2021年6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46天。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业务需求,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筹资金和募集资金,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于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厂房A2栋)>的公告》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建设周期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建设周期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建设周期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事项。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建设周期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公告》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0-043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预付款项、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3,730,633.74元,具体如下: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坏账准备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经测试,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307,071.04元,同时鉴于目前市场对防护类产品的需求减少,全资子公司广州拜费尔空气净化材料有限公司在今年上半年疫情期间向上海的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PTFE纳米薄膜的材料款已全部预付但尚未完成收货,由于目前PTFE纳米薄膜的市场价格已大幅下降,且完成收货时间尚未确定,为使得财务报表更加合理、公允、及时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基于谨慎考虑,因此公司在第三季度对未收货部分的材料预付款按合同约定的价格与目前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9,759,517.00元;由于市场需求变化影响,子公司广州拜费尔空气净化材料有限公司向南京聚力化工机械有限公司采购的造粒机设备已不再提货且难以收回其部分预付款,因此公司在第三季度计提坏账准备660,000.00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2020年前三季度对子公司广州拜费尔空气净化材料有限公司的防护类库存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04,045.70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3,730,633.74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13,730,633.74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有关法规进行的,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及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0年9月30日财务状况及 2020年1-9月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0-044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厂房A2栋)》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20年9月2日披露了《关于终止<施工总承包合同(厂房A2栋含地下室)>的公告》,公司已终止与广东粤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厂房A2栋含地下室)》。本次与广东伟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厂房A2栋)》是在广东粤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施工部分基础上继续进行工程施工。

2、本次签署的合同涉及“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科技孵化器建设项目(厂房A2栋含地下室)”,该工程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募投项目中的“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和“国家级生物实验室耗材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一部分,因此前述募投项目计划完工时间调整为2022年6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同时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建设周期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公告》。

3、合同类型及金额:公司作为发包人就公司A2栋厂房与承包人广东伟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厂房A2栋)》,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85,000,000.00元,A2栋厂房整体地上建筑面积57,500平方米(含连廊部分),地下建筑面积12,355.16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19层,地下室2层,其中,粤大建设已完成了地基与基础分部及主体分部2层顶板(面积约为19,388平方米)。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厂房A2栋)》生效条件:承包人广东伟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开具履约保函(合同总价款的10%);公司已经通过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以承包人以自有资质办妥合同标的施工许可证为必要生效条件。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厂房A2栋)》履行期限:合同限期为2020年10月27日至2021年6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46天。

6、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7、风险提示: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厂房A2栋)》项下的项目工程较大、建设内容较多、工期较长,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施工质量、施工技术、施工环境及建设进度变化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造成工程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工。

(2)截止至公告披露日,粤大建设承担施工的工程项目已经通过由公司、施工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探单位组成的五方验收,并由广州市黄埔公证处对施工现场办理了保全证据公证。公司将与广东粤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其施工工程款结算等事宜进行协商,但目前双方尚未达成一致。因此,尚存在粤大建设不配合公司或伟晋建设进行资料交接或干扰后续施工等,影响该工程后续工程进度的风险。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厂房A2栋)》履行过程中,如遇到市场、经济、政治、自然天气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项目概述

(一)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已终止与广东粤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大建设”)签署的《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科技孵化器建设项目(厂房A2栋(含地下室))施工总承包合同》,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与新的承包方广东伟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晋建设”)签署《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科技孵化器建设项目[厂房A2栋(含地下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厂房A2栋)》”)。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85,000,000.00元,合同限期为2020年10月27日至2021年6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46天。

“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科技孵化器建设项目[厂房A2栋(含地下室)]”位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斗塘路1号,即公司总部内的部分区域,A2栋厂房整体地上建筑面积57,500平方米(含连廊部分),地下建筑面积12,355.16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19层,地下室2层,其中,粤大建设已完成了地基与基础分部及主体分部2层顶板(面积约为19,388平方米)。截止至公告披露日,粤大建设承担施工的工程项目已经通过由公司、施工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探单位组成的五方验收,并由广州市黄埔公证处对施工现场办理了保全证据公证。公司将与广东粤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其施工工程款结算等事宜进行协商,但目前双方尚未达成一致。本次与伟晋建设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厂房A2栋)》是在粤大建设已完成施工部分基础上继续进行工程施工,伟晋建设的施工内容为厂房A2栋(含地下室)剩余部分全部施工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取得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斗塘路1号的土地使用权,权利证书号为第05000086号。

A2栋厂房于2020年1月调整了规划变更,建筑总面积由48,454平方米变更为69,180.10平方米(不含连廊部分),并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穗开审批规建证(2020)13号]。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厂房A2栋)>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审批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1)项目名称: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科技孵化器建设项目[厂房A2栋(含地下室)]

(2)工程内容及规模:整体工程项目地上建筑面积57,500平方米(含连廊部分),地下建筑面积12,355.16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19层,地下室2层。其中,粤大建设已完成了地基与基础分部及主体分部2层顶板(面积约为19,388平方米)。本次与伟晋建设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厂房A2栋)》是在粤大建设已完成施工部分基础上继续进行工程施工,伟晋建设的施工内容为厂房A2栋(含地下室)剩余部分全部施工内容。

(3)工程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斗塘路1号

(4)工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及土建工程(包括钢筋混凝土工程、砌体、防水、墙地面抹灰、门窗安装等),安装工程(包括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水系统、防排烟系统等)等

(5)合同总价款:人民币85,000,000.00元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承包人名称:广东伟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6700470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毛米方

(5)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

(6)成立日期:1986年10月30日

(7)营业期限:1986年10月30日至长期

(8)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348号建设大厦10楼全层

(9)经营范围:机电设备安装服务;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交通安全、管制及类似专用设备制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服务;室内体育场、娱乐设施工程服务;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电力输送设施安装工程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压力管道及配件的制造;带电作业工程承包(具体经营项目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为准);压力容器(含气瓶)检验检测服务

(10)股东情况:毛米方持股95%,毛歆歆持股5%

(11)取得的资质情况: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证书号:D344050275)。

(1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元

伟晋建设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业务往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伟晋建设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告所述事宜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伟晋建设不存在产权、股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发包人: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广东伟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合同名称:《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科技孵化器建设项目[厂房A2栋(含地下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合同总价为人民币捌仟伍佰万元整(¥85,000,000.00元)(含9%增值税及人工费)

3、合同工程范围及内容: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所规定的厂房A2栋(含地下室)剩余部分全部施工内容,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及土建工程(包括钢筋混凝土工程、砌体、防水、墙地面抹灰、门窗安装等),安装工程(包括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水系统、防排烟系统等)等。

4、履约保函: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需办理合同总价为10%的履约保函。

5、工程进度款支付: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进度支付进度款。

6、履行地点:广州市

7、履行方式:由伟晋建设作为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所规定的厂房A2栋(含地下室)剩余部分全部施工内容。

8、履行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0月28日。

计划完工并交楼日期:2021年4月30日。

完成验收并交付日期:2021年6月3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246天。

9、合同生效:

合同签署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永和经济区斗塘路1号

本合同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时生效:

(1)承包人已开具履约保函(合同总价款的10%),开具保函的银行由发包人指定;

(2)发包人已经通过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授权;

(3)发包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

(4)合同以承包人以自有资质办妥合同标的施工许可证为必要生效条件。如承包人在两周内无法获取施工许可证,发包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有权另行与他方签署总包合同且不构成违约,承包人已开展的工作发包人不进行任何费用支付。

10、违约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1、争议解决方式: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向发包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对公司的影响

2019年1月11日公司与广东粤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科技孵化器建设项目(厂房A2栋(含地下室)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9,800万元。厂房A2栋于2020年1月调整了规划变更,建筑总面积由48,454平方米变更为69,180.10平方米(不含连廊部分),并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穗开审批规建证(2020)13号]。据初步测算,粤大建设目前已完成工程量对应的总工程款约5,000多万元(具体金额仍有待双方最终结算或经第三方鉴证确认)。本次与伟晋建设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厂房A2栋)》总金额为人民币8,500万元。因此,厂房A2栋(含地下室)的总工程造价约为1.4亿元。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良好,公司投资建设A2栋厂房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和募集资金,后续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分期投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将增加每年度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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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履约能力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厂房A2栋)》已对合同金额、支付方式、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承包方伟晋建设目前已具备履约所必须的专业资质、人员配备,有较为丰富的工程项目经验和能力。伟晋建设将于合同签订后,向公司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函。经查询,伟晋建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风险分析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厂房A2栋)》项下的项目工程较大、建设内容较多、工期较长,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施工质量、施工技术、施工环境及建设进度变化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造成工程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工。

公司将加强相关内部控制,完善建设流程,督促建设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此外,公司亦聘请具备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等资质的专业机构提供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对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控,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类风险的事前管控,确保高质量、高品质完成全部工程。

2、截止至公告披露日,粤大建设承担施工的工程项目已经通过由公司、施工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探单位组成的五方验收,并由广州市黄埔公证处对施工现场办理了保全证据公证。公司将与广东粤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其施工工程款结算等事宜进行协商,但目前双方尚未达成一致。因此,尚存在粤大建设不配合公司或伟晋建设进行资料交接或干扰后续施工等,影响该工程后续工程进度的风险。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厂房A2栋)》履行过程中,如遇到市场、经济、政治、自然天气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4、鉴于公司前期已启动A1栋项目的施工,未来将同时存在A1、A2栋项目分别由不同承包方负责施工的情况而带来的现场组织协调等因素影响工程进度的风险。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0-046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斗塘路1号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0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1日17:00之前)送达,电子邮件或信函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斗塘路1号公司证券部

邮政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斗塘路1号

邮政编码:511356

联系人:陈长溪、单泳诗

联系电话:020-32811868

传真号码:020-32811888-802

邮箱:jetzqb@jetbiofil.com

六、 其他事项

参加现场会议时,需出示相关证件原件。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0-045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建设周期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公告

1、公司拟将剩余超募资金4,940.76万元全部用于补充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资金缺口。

2、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营销及物流网络扩展项目”的使用募集资金部分的投资金额由人民币2,500万元调整为1,000万元,差额部分1,500万元拟投资于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3、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部分的投资金额和建设周期。使用募集资金部分的投资金额拟由人民币23,400.00万元调整为29,840.76万元,计划完工时间调整为2022年6月。

4、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国家级生物实验室耗材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竣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调整为2022年6月。

5、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建设周期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建设周期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18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4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6.49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12,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2,842,377.3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79,407,622.6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17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1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7-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二)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6,916.7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建设周期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具体情况

(一)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受新冠肺炎疫情、承包方自身组织等因素影响,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与承包方广东粤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大建设”)终止《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科技孵化器建设项目(厂房A2栋(含地下室))施工总承包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日披露的《关于终止<施工总承包合同(厂房 A2 栋含地下室)>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截止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粤大建设就其施工工程款结算等事宜双方尚未达成一致。

2020年10月27日公司与新承包方广东伟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科技孵化器建设项目[厂房A2栋(含地下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于项目设计变更以及施工承包方更换的影响,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厂房建设部分将延期完工。在整体项目完成前,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内部空间调整或增加租赁厂房、合理安排设备采购等措施,保证市场供应。

综上,公司拟调整“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使用募集资金部分的投资金额和建设周期。“营销及物流网络扩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拟由2,500万元调整为1,000万元,差额部分1,500万元投资于“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另外,公司剩余的超募资金4,940.76万元拟全部用于补充“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资金缺口。因此,“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部分的投资金额拟由人民币23,400.00万元调整为29,840.76万元,增加部分的金额均投入到本项目的厂房建设中,计划完工时间调整为2022年6月。

(二)国家级生物实验室耗材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鉴于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用房系在“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新建的厂房内实施,因此“国家级生物实验室耗材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研发中心装修”主要内容也必须在“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中厂房建设完工的基础上方能推进实施。但在本项目用房交付装修使用前,“人才引进”和“设备购置”项将视公司的经营情况分阶段实施投入。因此,募投项目“国家级生物实验室耗材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计划竣工时间也相应调整为2022年6月。

(三)营销及物流网络扩展项目

本项目市场环境、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鉴于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涉及的厂房规划和基建投资金额的调整,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金额和现有业务经营的现金流量情况,公司计划优先满足产能扩张所需的厂房建设资金的需求,缩减“营销及物流网络扩展项目”的投资金额。该项目投资金额由人民币2,500万元调整为1,000万元,差额部分1,500万元拟投资于“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四)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940.7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40.76万元。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40.76万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先保障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将剩余超募资金4,940.76万元全部用于补充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资金缺口。

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金额调整具体如下:

注: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除上述调整外,募投项目其他投资内容不作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调整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能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风险。

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将对主要产品的生产过程、工艺技术和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显著提升公司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的产能,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预计生物技术行业将保持稳定增长,通过实施该项目可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与市场占有率,并给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但是如果市场需求或经济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市场拓展未达预期,将给公司产能消化造成重大影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厂房A2栋的建设涉及到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和“国家级生物实验室耗材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厂房A2栋工程较大、建设内容较多、工期较长,前期实施过程中已涉及到规划和工程承包方的变更,导致工期拖延。后续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新旧承包方项目现场无法按期交付、新承包方因施工质量、施工技术、组织管理、资金实力等不确定因素而影响建设进度的情形,从而存在导致上述募投项目无法在调整后的建设周期顺利完成的风险。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建设周期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建设周期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建设周期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建设周期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建设周期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认为:公司上述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建设周期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建设周期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建设周期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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